尽快查清事实、回应公众疑虑,守住公平底线,维护公共利益
近日,“法院干警配偶低价拍得银行6000万债权”一事引发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2021年3月22日,在中拍平台一场不良资产债权的拍卖现场,开拍前8分钟,起拍价6000万元的不良资产债权,被降至4000万元开拍,紧接着不到三分钟交易完成。
拍得债权的公司刚刚成立两个多月,其实际控制人孙德珍,是临沂河东区法院执行局原工作人员、现任技术室主任张庆林的配偶。而河东区法院又与这宗债权背后的案件有关联。
↑图据澎湃新闻
这让上述债权担保人郝艳平等人感到不满,他们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相关《债权转让协议》无效。2026年2月,该起诉被临沂市兰山区法院裁定驳回。张庆林对此事则表示,妻子生意上的事他从未参与,也不知情。那是网上公开拍卖,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告的那些人都是胡闹,目的是妨碍执行,不想还钱,或少还钱。”
事件曝光后,据报道,临沂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执行法院“政法干警关联人”、比原定拍卖时间延迟两个多小时、开拍前8分钟起拍价被下调2000万元……这当中的每一个“巧合”都让人心生疑窦。
疑问一:拍卖程序变更是否存在定向“投喂”?据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载明拍卖的时间、地点等事项。而郝艳平称,平台在没有事先公告的情况下,将原定上午10时的拍卖实际延迟了两个多小时,到13时许才开拍,且临时骤降2000万元起拍。这已经不是细枝末节的调整了,明显属于重大事项变更,按说应当重新公告、再次拍卖,但现实却是不到三分钟“速拍”成功。如此做法,难免让人怀疑其中有“猫腻”,急于将“生米做成熟饭”。
疑问二:是否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力为配偶竞拍提供便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受让主体的禁止性规定中,政法干警赫然在列。这笔6000万债权转让拍卖期间,张庆林称自己在法院办公室工作,那他妻子作为“政法干警关联人”竞拍成功,是否说得过去?
张庆林虽称自己对此不知情,也未参与。问题是,爱人一下子掏了4000万元,这么一大笔生意,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者,另一方就这样蒙在鼓里?更何况,这笔债权此前便是由张庆林所在的河东区法院进行执行程序,环环相扣,层层关联,一句不知情恐难消除嫌疑。
疑问三:相关债权的价值评估是否合理?根据资产评估法等法规,评估业务由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原起拍价为6000万元的不良资产债权,临时被降至4000万元开拍,被唯一出价方迅速拍下,这样的节奏很难不让人产生联想。究竟是谁作出的价值评估?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价值评估发生如此变化?这些问题也需要有关方面作出回应。
公开拍卖不是谋取私利的工具。回看这起拍卖过程,当中暴露出的多处“巧合”引发质疑。目前联合调查组已经介入,唯有尽快查清事实、回应公众疑虑,才能守住公平底线,维护公共利益。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 赵瑜
审核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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