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大学生出门旅游,乘坐高铁被行李架上26寸行李箱砸到头,与行李箱主人协商赔付医药费无果。“只付了门诊和CT(费用),道歉都没有,让我去找铁路。报警后说这是民事纠纷,只能起诉。”当事人章女士表示。
乘高铁被箱子砸伤头
女子称索赔未果
章女士向记者介绍,4月19日中午12:40左右,她与同行伙伴乘坐D3069列车从南京南站出发,乘车时有一名男子在其头顶的行李架上放置了一个26寸行李箱,发车后箱子掉下来砸到了她,“当时我脑袋蒙蒙的,感觉头疼,不停地流眼泪”。
章女士的CT结果。图/受访者提供
章女士称,“当时只是砸肿了,其他也看不出来,列车员就带我们去餐车登记了一下情况。”到餐车后列车员要求他们签一份协调书,大致意思是要求行李箱主人赔偿全部医药费。
据章女士称,就医过程中,急诊的20元挂号费是行李箱主人杜先生直接扫码支付的;CT检查费210元,杜先生转给了当时帮忙付款的章女士的同行人。章女士表示,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杜先生提出赔她100元,此事就算了结。章女士没有同意,其认为此事对她行程造成了影响。“我要求他赔偿我600元交通费和药费。但对方不同意。”4月20日8点18分,她拨打了12306的投诉电话,10点左右列车长联系她,“说可以把票退我,这400元是个人补偿,补偿后事情就处理结束了”。
22日,她告诉记者,已收到了这400元“补偿”。此外,还收到了19日她在合肥南站退掉被扣20%手续费的原票后,重新上车补票的费用。行李箱主人方面,“除了检查(费),连句道歉都没有,药也没有买给我,我觉得他的做法非常不合理。”章女士说。
箱子主人:
已超过我应承担责任范围
记者近日联系上行李箱主人杜先生。
关于双方在列车人员面前签的协调书,杜先生提到,当时协调书上写“乘客摆放不当”,他对此并不认同,但因为后面有事,希望尽快解决这件事,于是签了字。“列车员说有旁证,能证明是我没有放好箱子掉了下来,我到现在也没有看到旁证。”章女士方提供的上海铁路局南京客运段出具的一份手写“客运记录”显示,该段向合肥南站移交行李砸伤旅客时说明:“D3069次列车南京南站开出,一旅客杜某某因摆放行李未稳妥,箱子掉落砸到旅客章某某右面头部,列车广播寻医生诊断旅客无明显外伤。经列车协商,杜某某同意带章某某下车就医并付医药费,均未购乘意险。”
客运记录。图/受访者提供
针对“乘客在列车上因他人行李掉落受伤”这类事件,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王峰律师表示,事发后,建议立即固定现场证据,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详细记录行李架号、掉落的行李、车厢号、车次号,尤其行李大小尺寸、放置的位置和方式。要求列车工作人员出具事故情况说明,保留与责任方沟通的记录。同时可以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并请他们提供书面或口头证言,描述事发经过,以便后续维权。
来源:羊城晚报综合九派新闻、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