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人民法院报当天刊登了汪诚的道歉公告:
致尊敬的赵丽颖女士,本人曾使用自己注册的微博账号“玉藻前说你也能战胜”(UID:5665813562)公开发布了针对您的侮辱性言论,给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也给您带来了一系列的伤害。本人特此向您诚挚致歉!目前,本案已经法院作出(2025)冀1091民初3397号一审判决书,判决认定上述涉案言论侵犯了您的名誉权。本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错误性,感到无比悔恨和自责。本人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再次向赵丽颖女士致歉!
来源:人民法院报
4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上述微博账号因被投诉违反《微博社区公约》的相关规定,现已无法查看。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赵丽颖告黑粉屡胜并获赔偿。
此前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被告王**使用涉案哔哩哔哩弹幕网账号公开发布针对赵丽颖女士的侮辱、诽谤性质视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在其哔哩哔哩弹幕网账号“诡**言”(UID:174****745)主页置顶位置发布向原告赵丽颖致歉的声明,置顶登载时间不少于90日,相同版本的致歉声明还应在《人民法院报》刊登;并赔偿原告赵丽颖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共计人民币80000元。截至2025年6月16日,被告王**已在《人民法院报》及涉案哔哩哔哩弹幕网账号公开刊登、发布手写致歉声明,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致歉,希望大家能“以我为戒”。
黑粉手写致歉声明“ 以我为戒”
更早前的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期间,被告李*使用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多篇针对赵丽颖女士的博文,文字均为对赵丽颖女士的贬损内容。2024年4月23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微博公开向原告赵丽颖赔礼道歉,发布期间为自对外发布之日起持续不少于30日;并赔偿原告赵丽颖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550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李*逾期未履行判决内容,赵丽颖女士遂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强制执行申请程序。法院已对本案案款执行完毕,并依法于2024年7月4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本案被告李*致歉声明。
公开资料显示,赵丽颖,1987年10月16日出生于河北省廊坊市。2011年,赵丽颖因在古装剧《陆贞传奇》中饰演女主角陆贞而开始受到广泛关注。目前微博粉丝高达9200多万,抖音粉丝3200多万。
2024年,赵丽颖在演艺事业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接连获得了多个重要奖项。其凭借饰演《风吹半夏》中的许半夏一角获得飞天奖优秀女演员奖、金鹰奖最佳女主角奖。代表作还有《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楚乔传》《花千骨》等,因在电影《第二十条》中的出色表现,她获得第37届大众电影百花奖的最佳女配角奖。
来源:极目新闻综合大河报、鲁中晨报、天眼查、赵丽颖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