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院士”,这称谓本身就暴露了自己的山寨感,属于一本正经地搞笑
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的“院士、专家”发证通知,如需“院士”证就要交1200元/证的工本费、“专家”证要交1000元/证的工本费。
4月15日,该研究院工作人员表示,这(种做法)是该院第一次开展,院领导觉得不妥,已经叫停。当天傍晚,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给媒体发来情况说明,称经初步核实,该院目前已发出1个“北方文化研究院院士”证书、实际收取费用1000元;已责令其立即退回费用并收回证书,同时封存相关台账资料,以配合后续调查。
涉事机构只发出一张证书,看来“销量”不佳,还打了折。如此明码标价的“院士证”,究竟有多少含金量,已经一目了然。
一提起“院士”,会让人下意识想到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也通常被称为“两院院士”。“北方文化研究院院士”,容易引发误解,如果随意发证,还可能有人拿着这样的“院士”称号去招摇撞骗。
网友贴出的通知书称,经该院“学术委员会严格评议、院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我们荣幸地通知你,同意为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院士、专家,予以发证”。发帖者说,此前和该研究院并无联系,对方是通过邮件发送的。该院工作人员则称,1200元或者1000元的工本费是准备给他们配备电脑、办公物品等。“这不是第一次开展嘛,结果领导嫌‘院士’这个名头影响力太大,叫停了。”
什么叫“第一次开展”?这种行为压根就不该出现,想都不应该想。
作为由当地文旅厅主管、在当地民政厅登记的正规非营利机构,涉事研究院本应恪守文化研究、交流的业务边界,岂能擅自碰瓷“院士”这一国家最高学术称号?如非媒体介入报道,该院又会否“觉得不妥”?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实在糟糕,甚至可以用缺乏基本常识来形容。
即便初衷是想“打造单位的智库”,也不容随意用院士头衔招揽人才,学术尊严更不容“贱卖”。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和工程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有其专属性。若是“××研究院院士”,这称谓本身就暴露了自己的山寨感,属于一本正经地搞笑。
更别说,“院士证要交1200元/证的工本费、专家证要交1000元/证的工本费”,当中透露出满满的铜臭味。学术研究从来不是生意,学术头衔、荣誉也从来不是商品,但凡是将其异化为生意和商品的行为,其含金量就要大打折扣。
钻监管的空子,随意授予一些“自导自演”的学术头衔,这种行为实质是将严肃的学术荣誉异化为牟利工具,必须严肃处理相关单位,以儆效尤。当地文旅厅表示,第一时间会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约谈涉事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就事件经过进行调查核实。接下来,如何处理此事,也检验着自身的公信力和是否“零容忍”的态度。
这次,主管部门直至媒体曝光才“知情”,或许说明对这些已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还存在一定监管盲区。相关情况说明指出,将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全面开展相关排查,坚决堵塞监管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希望这样的举一反三,能真正落到实处。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翟礼
编辑 赵瑜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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