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遇“电”难?成都出台新政:迁改免费、增容不花钱

红星新闻 2026-04-08 12:05

加装电梯常因“用电难”受阻,尤其在老旧小区。为进一步支持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并优化相关电力配套服务,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近日发布《关于做好我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涉及电力迁改及用电办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迁改免费、增容不花钱等举措。

前期勘察方面,《通知》提到,在提交正式用电申请前,实施主体或代理业主在开展房勘或地勘时,应提前通知属地供电公司。属地供电公司应参与现场联合踏勘,对电力管线路径、用电负荷需求等进行勘察,并初步确定电能表安装位置。勘察结果及时告知实施主体或代理业主,并做好后续业务指导。如涉及电力迁改或增容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是电力线路迁改。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涉及电力线路迁改的,各方应给予支持。迁改范围属于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产权内的,由电梯增设实施主体或代理业主向属地供电公司提出申请,属地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并免收迁改费用。迁改范围涉及其他非供电公司产权(含用户产权)线路的,按照“谁提出、谁出资”的原则,由电梯增设实施主体或代理业主向产权方提出申请,迁改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施工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二是用电增容。对于加装电梯申请用电的,现有公共变压器容量不能满足新增负荷要求的,由供电公司直接供电的小区,由属地供电公司免费实施增容,保障其用电需求。计量点及之前供电设施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计量点之后电力设施由业主自行委托有承装(修、试)资质的单位实施,后续由业主负责维护管理。

用电业务办理方面,《通知》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正式用电报装,由业主代表向属地供电公司提交正式用电申请,报装时应提供《业主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二是办理服务优化,供电公司应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如业主暂无法一次性提供完整资料,可先行受理用电申请并启动后续工作,所缺资料在正式安装前补齐即可。

三是用电业务变更,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导致业主代表变更,或发生其他需变更用电业务的情形(如销户、过户等),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办理。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4日,执行期间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红星新闻记者 王俊峰

编辑 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