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子我认了,尺寸缩水算谁的?”业主买特价车位,使用后拿尺一量心凉半截!代销公司称“你现场看过也试过”

长沙政法频道 2026-05-11 21:33

家住开福区鸿邦国际城小区的杨先生向《我要找律师》栏目反映,今年4月,他看中了一个“特价车位”,之所以便宜,是因为销售人员明确告知“有一个墙角压线”的不利因素,可买下该车位长期使用权后,他发现,车位尺寸竟然也缩水了,这让他无法接受。

“我上个月的12号买了这个车位,因为之前销售跟我说那边柱子延伸到车位线里面来了,没那么好停车,所以这个车位相比于别的车位优惠了1700块钱。”杨先生说,明确得知该车位有不利因素,但看在1700元的优惠上,他还是选择购买该车位的长期使用权,并在车位上安装了充电桩,然而使用一段时间后,他发现车位尺寸“缩水”。

“左侧这三个车位跟右侧三个车位线的位置都不一样,每个明显是窄了10多公分。”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杨先生拿出了尺子现场测量。

▲杨先生购买的车位

▲杨先生对面的车位

“我的车位2米1不到,这边车位是2米21左右。”杨先生表示,车位尺寸缩水,给他停车带来了极大不便。

“我的车子本身比较宽,那边柱子延伸过来了,加上我的车位比别的车位窄,导致我停车、上下车极其不便。我发现这个问题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当时的销售,销售的意思就是,这个东西你之前自己试过,你自己反复停过,至于尺寸什么的,他们的意思好像是没有义务来告知你。因为他当时只告知了一个不利因素,就是柱子延伸过来,车位的尺寸不利因素他是完全没有告诉我的。如果我知道这个情况,肯定不会买,因为这个东西影响我的日常出行。我现在的诉求就是退车位,还要补偿,因为我现在充电桩都已经接好了。”杨先生说。

记者翻阅杨先生提供的两份合同,分别是和小区开发商签订的“盛裕名苑(鸿邦国际城)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和负责车位代销的湖南时代蜂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书”,其中车位使用费是38000元,服务费为9000元。

“我们现在都是现房交付,不是期房,你也是试停过了的,你的车位旁边的空间,或者说是它的宽度,你们当时都是现场确认过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那一条我也给你看了。”湖南时代蜂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双方签署的“盛裕名苑(鸿邦国际城)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的第六条写明,受让方已详细了解并认可该车位的具体位置、尺寸、周围情况(如承重立柱、车位高度、地形坡度、管道网络、通风情况等),因此代销公司认为杨先生是已经认可车位的现状才签订了合同。

记者:首先您能不能证明一下,你们在跟他沟通过程中有明确地提到,他购买的341车位,实际的尺寸会比旁边的车位要窄?

湖南时代蜂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你也可以问一下他有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当时是有告知他,还是没有告知他。

记者:这个需要你们证明,因为所有的东西需要公示,你们有没有公示的报告和文件,告知这个车位的不利因素?

湖南时代蜂族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它所有的不利因素,我们当时在现场给他看的时候,有跟他讲过优缺点,优势劣势。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智明,他认为:“首先明确,杨先生所购车位净宽2.1米,对面车位2.2米,均严重违反《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强制性要求,该规范明确小型车垂直式车位线内净宽不得低于2.4米,涉案车位均属于非标违规车位,无法满足正常停车、上下车需求。其次,代销公司以转让协议第六条抗辩,无法律依据。该条款系开发商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其试图以“杨先生认可现状”免除自身提供合规车位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此类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排除业主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此外,代销公司如果未明确告知车位尺寸缩水这一核心不利因素,未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则杨先生的退车位及补偿诉求合理,可凭实测证据、合同及充电桩安装相关凭证,要求开发商退还车位款、代销公司退还服务费,并赔偿充电桩转移产生的合理费用,协商不成可通过投诉或诉讼维权。”

对于事情的解决,代销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和小区开发商协商,为杨先生更换一个令其满意的车位,但需要杨先生补齐车位差价,另外,对于转移杨先生已安装的充电桩所产生的费用,代销公司无法承担。

目前,几方正在展开协商,后续进展,本栏目将持续关注。

来源:长沙政法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