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报道,4月29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了一份标注为莫氏鸡煲的《预加盟意向协议(变更协议)》,其显示一次性加盟费为10万元,首年月度管理费为2万元,月营业额分成为乙方按门店月总营业额的8%向甲方/目标公司支付品牌服务费。该协议是一份空白协议,甲乙双方都没有签字,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当天,莫氏鸡煲老板的儿子回应记者称,关于此协议他们已报警。
▲图据九派新闻
此前,莫氏鸡煲老板的儿子表示,网传的加盟费用和加盟协议都是假的,上面没有公章也没有签名。
关于此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5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
赵良善认为,网传未签字盖章的“莫氏鸡煲加盟协议”相关内容如属实,依法可认定为商业秘密。该协议包含加盟费、管理费、品牌分成等品牌核心经营信息,具备秘密性、商业价值性,即便协议空白未生效,也不改变其商业秘密属性,未经许可披露涉嫌侵犯相关权益。
赵良善表示,若协议内容属实,擅自曝光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触犯刑法,品牌方也会面临商业风险;若协议为虚假伪造,曝光传播者构成商业诋毁与名誉侵权,曝光者需依法承担消除影响、赔偿商誉损失的民事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其处以行政罚款,情节严重的还涉嫌《刑法》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品牌方可通过报警、诉讼维权。
谭敏涛认为,该空白加盟协议即便属实,目前来看秘密性不足,系无签字无公章的通用模板,不涉及核心经营数据等;但虽无签字、无公章,该协议尚未成立生效,仍存在多重法律风险与责任:莫氏鸡煲品牌方面临特许经营资质、信息披露、税务经营等合规风险;潜在加盟商则面临合同效力瑕疵、资金履约等风险。
若协议为假,品牌方会短期声誉受损,可通过报警、诉讼追责;伪造传播者需承担民事、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涉嫌违法。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罗梦婕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