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方圆》杂志发表文章《AI发烧友168元兜售“造黄”教程,判刑!》。全文如下:
在境外社交平台搭建违法社群
孙默林是贵州某公司员工,平时十分喜欢研究AI技术。2023年8月,孙默林在境外社交平台上发现有人用AI生成动漫照片后,便对这门技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此开始研究AI照片的制作。
为躲避国内平台监管,孙默林在境外社交平台,运营了“AI绘画”“AI副业”“AI美女”等公开频道,累计吸引上万名社群用户关注,还设立“付费学习群”,向付费用户提供“核心技术教学”。所谓“核心技术教学”,事实上是孙默林通过对图片生成式AI的篡改,自行摸索出一套输入关键词就可以涂抹衣物区域、一键生成裸体图片的操作流程,并包装成“AI脱衣教程”。
此外他还建了“接单群”,专门给掌握了“AI脱衣教程”的会员介绍制作色情图片的业务。为规避个人账户风险,孙默林长期使用其妹妹的账号收取会员费,收费标准从最初的每人38元一路涨至168元。
AI技术沦为“造黄”工具
2025年6月,北京市民吴先生在学习AI技术时发现该违法群组,判断这是披着技术外衣的色情牟利群组,随即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举报。同年6月26日,警方在贵州省贵阳市将孙默林抓获。截至被抓,他运营的付费学习群、接单群等私密社群成员累计超3000人。
经公安机关鉴定,孙默林运营的公开频道中提取的5部视频和15张图片被明确认定为淫秽物品,其内容包含露骨宣扬色情的裸体图像,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比传播淫秽内容更严重的是,经统计,孙默林组建的社群共有2.7万名会员,其中,传授“一键脱衣”技术的私密付费群组就有1500余名成员。
2025年7月24日,此案被移送至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通过收取会员费、入群费,孙默林累计获利10.32万元。而由他搭建的社群,也成为网络违法犯罪扩散的重要渠道。
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获刑
经查,孙默林以制作淫秽物品、传授违法方法为目的设立通讯群组,社群成员累计达2.7万人,并向大量用户传播违法信息,非法获利10万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其行为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情节严重”的入罪条件。检察机关认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6年5月9日,经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孙默林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公众号、都市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