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丰台的郭女士向九派新闻记者反映,自己通过哈啰顺风车平台下单,委托司机将网购的宠物狗从山东青岛莱西托运至北京丰台,运输途中接单司机未经其同意私自转单,最终告知其宠物狗丢失。
郭女士称,当初她挑选许久才选中这只宠物狗,花费了约3000元买下小狗,费用包含小狗疫苗、狗粮和随身物品等。其间卖家一直与她保持联系,每天都会发小狗的视频,久而久之,郭女士也对它产生了感情,对于它的到来也充满了期待。
对于如何托运宠物狗,她当初考虑了许多途径,最终选择了
郭女士在平台发帖。图/平台截图
九派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29日,哈啰顺风车发布《2026年“五一”假期顺风车出行预测报告》显示,预计今年“五一”期间(4月30日至5月5日)全国顺风车出行需求量将突破6000万单。其中,哈啰顺风车“宠物出行”需求量暴涨超200%,订单备注“携带宠物”的订单同比增幅也超过120%。另有约35%的订单备注有“大件行李箱”等。
【1】当事人:司机告知“狗跑了”,寻找无果后报了警
4月30日,当事人郭女士表示,她在网上购买了一只品种为马尔比(马尔济斯和比熊的混血)宠物狗,由于卖家位置在青岛莱西,距离自己较远。于是,她在哈啰平台下单顺风车服务,订单类型为携宠拼座,打算将宠物狗托运至北京丰台,总支付费用为264.3元。
24日早上九点,顺风车司机接到宠物出发,途中郭女士担心小狗缺水,委托接订单的司机给小狗喂水,并发了一个红包,下午一点半该司机领取了红包。晚上八点,她询问司机位置,对方称已经抵达进京检查口,等待一小时后她再次致电司机,对方说还要等十几分钟。之后,郭女士迟迟未收到宠物已抵达目的地的消息。
接单司机领取红包。图/受访者提供
郭女士再次询问时,顺风车司机却话锋一转,告知其已将宠物交给了另外一名司机托运。郭女士立即向该名司机致电,对方称自己在廊坊,途中还要接送乘客,一个小时后将宠物送来。“当时是晚上九点,我已经很着急了,小狗从出发到现在已经过了12个小时。我很担心小狗下落,同时也害怕它身体出现不适。”
晚上11点,司机告知郭女士“狗跑了”。对于该说法她表示怀疑,“宠物狗待在收纳包中,怎么会跑出来?”但她内心着急,询问到狗丢失的具体位置后,第一时间打车前往廊坊寻找,寻找无果后报了警。她还补充,事后她在与两名司机沟通时,双方说法也充满了矛盾。
郭女士称,当初她挑选许久才选中这只宠物狗,花费了约3000元买下小狗,费用包括小狗疫苗、狗粮和随身物品等。其间卖家一直与她保持联系,每天都会发小狗的视频,久而久之,郭女士也对它产生了感情,对于它的到来也充满了期待。
对于如何托运宠物狗,她当初考虑了许多途径,最终选择了
郭女士还指出平台未提供实时位置信息,接走小狗的司机车牌与平台提供的车牌号不一致。“我现在已经准备起诉了,诉求是把宠物狗还给我们,如果还不回来需赔偿我们两千元。”她说,自己持续在社交平台上发帖,一方面是想给平台和司机施加压力,另一方面是想提醒养宠人避开哈喽顺风车。
【2】平台客服:车主账号已被封禁,愿赔付乘客200元作为补偿
随后,九派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接单司机,其表示宠物狗仍未找到,但会配合寻找。对于郭女士打算起诉,打算如何应对?他回复称“都可以。”当记者问及宠物狗丢失详情,其表示自己很忙在开车,随即挂断了电话。
据郭女士提供其与哈喽平台客服沟通录音显示,客服称跟接单车主沟通过程中,对方不承认购买宠物的转账记录,也不愿意配合沟通。另外,该平台客服称车主已将2000元赔付给郭女士,但郭女士称并未收到款项,随后车主失联,平台尝试联系未果,车主账号已被封禁,此事仍在调查。
郭女士支付264.3元。图/受访者提供
其提供的最后一段录音中称,该平台客服表示多次联系了车主,对方口径均是已经处理。“针对这个2000元的费用,车主多次向平台告知已经赔偿,且不愿意和平台继续沟通。我这边可能是无法继续去给到相应的回复。”该客服建议乘客通过警方施压或协调。除此之外,哈啰平台客服提出愿赔付最高100元补偿作为解决方案,之后又将补偿提高至200元,但郭女士这边并不接受。
九派新闻记者在哈啰顺风车APP中翻阅注意到,在主界面下的“规则中心”,顺风车合乘公约完整内容中,顺风车乘客责任中明确:“为保障安全出行,合乘要求用户本人参与。禁止‘物品托运’‘单独运送宠物’等活物以及其他财产托运等行为。”
郭女士向九派新闻记者反映,当初她也询问过司机是否可以在用户不参与的情况下,单独运送宠物,司机表示可以。目前接单司机已经将自己的联系方式拉黑,且她认为封号对司机没有任何作用,对方仍可以使用其他平台接单。现在,郭女士担心对方将宠物狗私自留下,或者已将它转手卖给他人。
【3】律师:司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转委托,构成违约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程如玲律师向九派新闻记者分析了该事件,她认为郭女士选择哈啰平台叫车,其是与哈啰平台建立合同关系;虽然其与司机达成了宠物单独托运的约定,但并未与哈啰平台达成相关约定,故依据平台公示的相关规则,该约定对哈啰平台并不有效。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则认为,顺风车本质是“共享出行”,非专业物流,平台明确禁止“物品托运”“单独运送宠物”系基于公共安全与动物福利考量。司机作为平台注册方,明知规则仍接单,存在主要过错;郭女士未审慎核实资质亦有过失。责任划分上,司机承担主要责任(约70%-80%),其作为实际承运人且为平台规则知情方,违规接单并造成损失。
接单司机称正在找狗。图/受访者提供
那么, 接单司机未经郭女士同意,私自将宠物转给其他司机运输,最终导致宠物丢失,赔偿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余昊律师指出,转单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司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转委托,违反“民法典”第829条关于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构成违约;同时因重大过失导致宠物遗失,侵害郭女士所有权,构成侵权。郭女士可择一主张,亦可同时主张,但同时主张后法院依旧会按竞合处理。
原接单司机为第一责任人。其转单未取得同意,对后续司机的选任及宠物失控存在直接过错。后续司机作为实际占有人,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未妥善看管,应承担连带责任。平台虽非运输合同当事人,但若存在审核失职,需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程如玲律师表示,司机未经郭女士同意擅自转单,已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哈啰平台用户协议中关于“不得擅自将订单转交他人履行”的强制性规定,构成违约与违法双重性质。
该转单行为直接切断了郭女士与承运司机之间的履约联系,显著增加宠物运输风险,系导致丢失的直接原因。因此,实施转单的司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哈啰平台因未有效监控订单执行过程、未能及时识别并阻止违规转单,监管失职明显,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郭女士虽未明确反对,但无证据表明其知晓或默许转单,故不因此减轻侵权方责任。
【4】律师:平台补偿应与乘客实际损失相当
关于平台责任,余昊律师称平台规则流于形式,未通过技术手段拦截禁运订单,对车牌不符等明显违规未及时发现,违反“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管理过失责任;另外,实际接单车牌与登记信息不符,表明平台存在审核失职,对司机准入及运营监管存在漏洞,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或按份责任。
他认为,平台赔付的200元远低于实际损失(宠物购置及养育成本约3000元,另含情感价值),平台若以此作为“最终解决方案”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法典”损害赔偿填平原则,平台补偿应与实际损失相当,200元仅可作为协商过程中的临时性慰问金,不能免除其依法应承担的完整赔偿责任。
若宠物被涉事司机私自扣留或转卖,司机将面临哪些更严重的法律后果?程如玲律师称,司机可能涉嫌侵占,按照宠物狗的价值认定,虽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可能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拘留、罚款。
“如果郭女士证据充分,事实认定清楚,其诉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可以主张因宠物狗丢失对其个人造成的所有的实际损失,包含购买宠物狗所花费的价款、为宠物狗购买的因其丢失没有其他任何价值的周边物品损失等。”程如玲律师还提醒,郭女士维权时应提供所有花费的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