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学历同时入职5家企业领高薪,还虚构购销合同混业绩,被判刑

检察日报 2026-05-13 22:36

通过变造学历、户籍,伪造公司印章、虚构合同,还同时在多家企业任职,男子牟取非法利益。近日,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被告人施某因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获刑。

2021年3月,施某盯上深圳一家企业的高薪岗位。为顺利入职,他通过网络获取他人名校学历证书,利用修图软件篡改证书姓名,变造虚假学历;又擅自变造常住人口登记卡,修改文化程度、迁来地址等关键信息;还伪造其在某知名企业离职的证明。凭借这套虚假材料,施某成功入职。初次得手后,施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通过上述办法先后入职5家企业,同时担任销售总监、招商代表等多个职务,通过“多头任职”方式领取多份薪酬。

为了应付背景调查,他找人冒充虚构企业的离职证明人,刻意隐瞒多重劳动关系,并以各类借口拒绝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掩盖同时任职多家企业的事实。任职期间,施某还伪造其他公司印章,冒用企业名义与自己所任职单位签订虚假购销合同,致使部分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备货,遭受经济损失。

2024年8月,施某以相同手段入职深圳某企业,并于同年12月经手签订了该企业与另外一家企业的产品销售合同。

2025年4月,涉事企业经核查发现,该合同系施某在同时任职这两家企业期间编造的,所盖公章均是伪造的。企业发现异常后立即报了警。案发时,施某仍同时在4家企业任职。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南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施某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犯罪,今年1月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检察日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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