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生病了,流了很多血……”
“110吗?我被人控制了……”
近日,富阳公安依法查处2起
酒后恶意拨打110、谎报警情的案件
↓↓↓
“110吗?我生病了,流了很多血……”近日,分局场口派出所接到群众紧急求助,值班民警沈鑫宇迅速带队出警,同步联动120医护人员火速赶往现场。
然而,当民警到达李某住所后,多次拨打电话、敲门均无回应,紧急时刻门突然从里面打开,开门的正是报警人李某,她睡眼惺忪,身上并无任何受伤或流血的痕迹。
经调查,李某在凌晨饮酒后觉得男朋友不在意自己,便萌生了“借110当中间人”的荒唐念头,逼迫男友主动联系自己,由此恶意谎报警情。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分局城南派出所也接到刘某报警称自己的“妻子”与人私会,自己跟踪后被控制并限制自由,急需救助。
值班民警汪文军迅速带队赶往现场,却没有发现刘某踪影,电话联系刘某时,对方言辞含糊,连自己身在何处都说不清楚。民警询问其是否饮酒,刘某否认并挂断电话。
后经核查,民警发现刘某坐在朋友车上,并无被人控制的情况,朋友称其当天饮酒过量后神志不清,凭空捏造出伴侣私会、被人控制等不实说辞,冲动之下拨打了110。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恶意报警行为有哪些
(一)捏造事实谎报警情、案情的;
(二)拨打报警电话谩骂、侮辱接警人员的;
(三)拨打报警电话纠缠、撩拨接警人员的;
(四)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却不言语或以模仿各种怪异声音等方式骚扰接警人员的;
(五)通过拨号软件或机器设备自动拨打报警电话占用报警线路的;
(六)警情经过公安机关处置后,仍无理取闹,并就相同警情多次报警的;
(七)其他恶意报警行为。
恶意报警,将承担法律后果
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方式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 | 杭州交通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