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李某曾是一家软件公司的研发人员,他偶然在网上看到有人说“抢鞋能赚差价”,试着手动抢了几次,结果次次“陪跑”,不是卡点不准,就是手速不够快。李某想既然手动抢不到,那就写个软件,让机器替自己抢。凭借代码功底,他很快研发出一个抢购软件。起初,李某只是在二手平台代拍限量款球鞋或者提前抢购热门款球鞋出售,每双赚二三十元,但胜在量大,累积下来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2023年春天,演出市场井喷式复苏。一场场演唱会开票即售罄,有些客户询问“能不能抢演唱会门票”,这让李某嗅到了更大的商机。李某购置了200余部二手苹果手机,安装上自己编写的抢票软件。演出开票前,通过软件批量设置抢票信息,开票后几百部手机在同一时间发出指令。普通用户还在加载页面的时候,李某的软件已经完成了自动抢票。
盛某在二手平台上注意到李某,其答应将每单利润的25%分给他,两人就此达成合作。为扩大“业务”,盛某陆续发展了三名下线代理。
经查,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李某利用软件在购物平台、票务平台抢购热门商品和演出门票,非法获利500余万元;李某、盛某团伙抢购演出门票6万余张,票面价值5000余万元,非法获利1600余万元。
日前,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李某、盛某、庄某等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各并处罚金。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