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102次ATM取现,印尼与柬埔寨两地相隔千里,取款时间却仅差一两分钟。
这并非电影中的跨国犯罪桥段,而是成都张女士的真实遭遇。“隔空”盗刷,9.3万元不翼而飞,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由于发卡行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后,张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人在印尼,银行卡却在他国被盗刷
2024年6月起,张女士长期工作生活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同年11月6日,她通过银行APP查询发现名下借记卡账户余额严重不足。调取银行流水后,张女士发现10月7日至10月16日期间银行卡在印尼及柬埔寨多个ATM机被密集取现102次。因银行卡境外取现额度小,每天顶额盗刷共造成本金及手续费损失数万元。
更匪夷所思的是,自10月12日开始,该银行卡竟在印尼和柬埔寨被同步取款,两地取现时间仅相隔一两分钟。
发现账户余额异常后,张女士立即在巴厘岛当地报警,同年11月13日,张女士回国后在户籍地派出所报警,并向发卡行反映盗刷情况,要求全额赔偿损失。然而,发卡行仅同意赔付部分款项。双方协商无果,张女士便起诉至法院。
法院:银行未及时采取风控拦截措施,应赔偿损失
回顾张女士的情况,法院认为,首先,案涉交易集中在深夜时段,单笔金额高度雷同,且出现同一时间段内印尼与柬埔寨两地同时取款的异常情况,从时间和空间上均排除张女士本人取款或授权他人取款的可能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持卡人主张争议交易为伪卡盗刷的,可提供账户交易明细、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进行证明。
张女士已提供上述证据,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而银行未能提供交易监控视频等证据证明持卡人本人交易的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争议交易为伪卡盗刷交易,具有高度盖然性。
其次,法院认为,发卡行负有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盗刷持续10天,交易异常特征显著,但银行仅发送动账短信、尝试电话联系,未及时采取风控拦截措施,存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同时,银行也无证据证实张女士存在密码泄露、用卡违规等过错。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银行向张女士赔偿损失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锦江法院经梳理发现案涉银行已发生多起银行卡盗刷案件,暴露出其在交易监控、异常预警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因此还向该银行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完善风控体系、强化跨境交易监控。该银行已回函并落实整改。
温馨提示:
一、哪些情形属于银行卡被盗刷?
银行卡盗刷的本质在于交易均非持卡人本人发起或授权。银行卡盗刷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伪卡盗刷,即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实体进行刷卡、取现等操作;二是网络盗刷,即他人窃取持卡人的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后,通过网络支付渠道实施的资金盗取。对于持卡人而言,一旦发现银行卡在本人未授权的情况下发生异地或跨境交易、收到非本人操作的大额交易通知、账户余额出现不明原因的大幅减少,均应高度警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银行卡遭盗刷应提供哪些证据?
此类纠纷的核心争议往往集中在“交易是否系盗刷”这一事实认定上。遵循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持卡人遭遇盗刷时应全面收集留存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一是留存持卡证明及处置凭证。保管好银行卡原件,固定事发时段本人持有银行卡的相关凭证,必要时就近通过ATM机操作留痕,佐证卡片由本人实际控制;同时向银行申请止付挂失,并保存好与银行沟通交涉、申请交易异议的往来记录。
二是备齐交易凭证。保存好交易短信、手机交易记录,并向银行调取加盖印章的交易明细,明确盗刷时间、金额、商户及交易渠道。
三是固定报案材料。发现盗刷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妥善留存报警回执、受案登记表及相关立案文书,强化事实证明效力。如果银行主张交易系持卡人本人操作,则需承担反驳的举证责任,例如提供交易监控录像、交易身份识别信息等。
三、银行卡遭盗刷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一旦盗刷事实被认定,持卡人有权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借记卡应赔偿被盗刷的存款本息和损失,信用卡应返还已扣划的透支款本息、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不过,持卡人也需注意,首先,持卡人对银行卡、密码、验证码等身份识别信息未尽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的,持卡人自身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其次,发现盗刷后未及时采取挂失等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扩大部分的损失也应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查攀 石瑀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