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收到offer后辞职,入职前新公司以岗位编制变动为由临时取消录用,致其无岗可上,法院:公司单方无故取消录用,赔偿九千余元

起点新闻 2026-05-16 13:35
拿到录用通知果断辞职,结果新公司临时毁约,求职者陷入两头失业的困境,这种情况能索赔吗?

近日,广东东莞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给出明确答案。求职者洪某面试通过后,收到企业正式录用通知并确认入职时间,随后从原公司办理离职。不料入职前夕,企业以岗位编制变动为由临时取消录用,导致洪某瞬间无岗可上。双方协商无果后,洪某提起诉讼。

法院判定:企业发出录用通知后,求职者基于信任办理离职,公司单方无故取消录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结合求职者薪资、求职空窗期时长,酌定企业赔偿经济损失9436.5元。

法官提醒:企业需审慎发布录用通知,切勿随意毁约;留存招聘聊天记录、录用凭证等相关证据,不要盲目仓促离职,若遭遇企业无故毁约,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来源:起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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