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人民法院的执行公告,是向被执行人发出的履行义务告知,承载着司法公信力与强制力。 故意毁损公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月13日,河南夏邑法院依法对一起公然撕毁法院执行公告的违法行为予以司法惩戒,为心存侥幸者敲响法治警钟。在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魏某案件中,执行干警前往魏某的户籍地张贴执行公告。公告张贴后,魏某的亲属袁某无视法律规定,擅自将执行公告撕毁。在执行干警指出其行为违法后,袁某再次当场撕毁执行公告,其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
执行干警迅速固定证据,依法将袁某传唤至法院,严肃释明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明确告知撕毁执行公告并非“小事”,而是对司法尊严的公然践踏,对其撕毁执行公告的行为作出拘留十日的决定,并于当天送拘。
袁某被拘留后,其亲友认识到事态严重,对执行案件的态度从明确拒绝还款转为积极沟通还款。经执行干警居中沟通,被执行人偿还部分款项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袁某本人也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向法院提交书面悔过书,郑重承诺以后将严格遵守法律,绝不再实施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鉴于案件达成和解、袁某认错悔改,夏邑法院依法决定对袁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