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沪上阿姨企业微信向顾客发骚扰信息:若为外部盗号,企业可追偿,但需向顾客担责

九派新闻 2026-05-13 13:04

据潇湘晨报报道,5月10日,贵州贵阳一名消费者收到沪上阿姨门店企业微信账号发送的“5000陪我一晚上有时间吗”等信息,并接连遭遇微信电话、视频通话骚扰,引发广泛关注。12日,沪上阿姨官方工作人员回应称,初步核实该不良言论并非门店员工发送,账号疑似被异地盗用,公司已于5月11日向贵阳市属地派出所报警并提交相关证据,警方已立案,具体情况待进一步调查。

据南方都市报,事发后,门店已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澄清事实并致歉,目前已取得当事人的谅解。同时,品牌相关负责人表示,沪上阿姨一贯坚持尊重女性,对此次疑似外部盗号引发的骚扰事件深表遗憾,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并已启动全平台账号安全升级,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5月12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分析,此事若系门店在职员工所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员工利用职务账号实施侵权属于职务相关侵权,企业需直接对外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存在故意的企业可内部追偿;若为离职员工实施,企业未及时回收账号权限、注销登录权限,属于管理失职,需自行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无免责事由。

顾客被企业微信发信息骚扰。图/潇湘晨报

【1】企业需对受害顾客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赵良善同时指出,若为外部第三人盗号,企业有权向故意实施盗号侵权的第三人全额追偿,但即便查证确系外部第三人盗用门店企业微信账号,品牌方及门店仍需对受害顾客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企业对自身经营使用的官方社交账号、对外联络渠道,负有法定安全管理及安全保障义务,账号被盗系企业未尽到保管、风控、监管义务导致,存在明显管理过错,不能以盗号为由免责,需就侵权行为直接向受害顾客承担责任。”

结合同类企业账号盗用、滥用侵权司法判例,赵良善剖析道,法院有相对统一的裁判规则。一是企业对外经营官方账号,视为企业主体行为,善意消费者的合理信赖受法律保护,企业不得以第三人盗号、员工私自操作对抗受害消费者;二是企业对经营账号负有高度管理义务,仅能证明已尽全部安全管理义务、系不可预见的恶意盗号,才可减轻责任,无法举证的全额担责;三是连锁品牌对加盟门店账号负有监管责任,品牌方需与门店承担连带侵权责任,这些规则完全适用于本次事件。

【2】企业应及时处置账号风险

赵良善告诉记者,此次事件中的行为侵犯了顾客生活安宁权、人格尊严权、个人信息权益,顾客可通过协商和解、向12315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报警、向法院提起人格权侵权诉讼四大途径维权,可主张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取证费、误工费等维权合理开支。

与此同时,利用企业微信发送露骨骚扰信息、频繁拨打语音视频电话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实际违法行为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企业未尽账号管理义务的,还可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被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处罚。

他还指出,企业微信属于企业合法数字经营资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法律明确保护企业虚拟账号、经营数据财产权益,账号权属归注册经营企业所有,但相应的,企业也需承担责任。

“企业需履行网络安全保护、账号权限管理、异常登录监测、风险防范、客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定义务,建立完善账号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异地登录验证、权限分级管控等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处置账号异常风险。”

最后,赵良善强调,连锁加盟类企业存在账号分散管理失控、员工权限监管缺位、离职账号回收不及时、客户个人信息泄露、品牌连带侵权赔偿、行政处罚六大法律风险,若想防范,企业应有所行动,“这要求他们落实总部统一管控账号,强制开启异地登录二次验证,及时回收离职员工账号权限,完善账号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也得明确加盟门店管理责任,定期合规培训,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