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医院接连收治了多例因盲目自行注射网红“减肥针”(如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而导致酮症酸中毒、严重脱水甚至险些丧命的年轻女性,她们为追求快速瘦身,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药且未遵医嘱滥用剂量。
5月15日零时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规》)正式施行,加上《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更新。这意味着,曾经只需动动手指、甚至无需处方就能买到的"减肥神药"和各类管制处方药,必须凭实体医院出具的纸质处方,前往线下合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
不过,都市现场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线上平台依然有“空子”可钻,商家绕过“降糖类药物除外”的网售监管限制,“减肥神药”通过“降糖”马甲、电子处方虚设等方式,让消费者几乎“零门槛”就能买到这些处方注射剂。
记者实测:
无病历、无面诊
勾选相关标签即可“秒开”减肥处方药
5月18日,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登录多家电商平台,搜索“司美格鲁肽”或“替尔泊肽”时,页面立即跳出众多标有“降糖减重”“不瘦必赔”“强效燃脂”等字样的商品海报,尽管分类上这些药品被归为“降糖药”,但宣推内容无一例外都把“减重”字样置于最醒目位置。
某电商平台“替尔泊肽”宣传页
记者在某平台选择了一款治疗二型糖尿病、同时获批减重适应症的替尔泊肽注射液。商品页显著提示“本品为处方药,需凭处方购买”。记者点击“立即购买”后,系统自动跳转至平台自带的互联网医院问诊界面。
随后,无需上传任何线下诊断病历、检查报告,甚至没有进行视频或电话问诊,界面弹出“病情确认”选项:您是否已线下确诊?是否曾有药物不良反应?记者全部勾选“是”并选择“糖尿病”“高血糖合并超重”等标签后,不到一分钟,一位线上医生内便开出一张电子处方,“临床诊断”显示为“高血糖合并超重”。
某些电商平台互联网医院开处方流程
凭借这张电子处方,记者顺利付款下单,轻易绕过减重注射剂禁售限制。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8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通知》,该文件明确,零售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凭执业医师开具的真实、有效处方销售该类药品,严禁不凭处方销售、不审核处方销售、超处方范围销售以及“先销售后补方”等违规行为。
然而,多位有过网购“减肥针”经历的消费者透露,一些电商平台所谓的线上复诊形同虚设,只要用户自诉有糖尿病,就能轻易买到“减肥针”。这一过程,与新规落地前几乎没有变化。
线下走访:
有药店帮开方,有药店“一条龙”包邮到家
线上畅通无阻,线下药店情况又如何?
都市现场记者随机联系了一家南昌的药店,以普通顾客身份询问:“现在能买那个减肥针吗?”店员没有询问任何关于处方、病史、是否首诊的问题,直接反问:“什么规格?”随后,便开了处方。
随后,记者提出,买完药后想请药店帮忙用快递寄出,但店员明确表示:“现在形势紧,不能邮寄。”记者只好自己拿到药品后,线上下单叫了顺丰快递员上门取件。可快递员到场后当场拒绝收件,明确告知邮寄此类药品违反规定。
记者在线上还联系一家武汉药店,该药店的工作人员主动询问“需要处方吗?”对方没有要求出示任何处方凭证,而是直接发来一个付款二维码,并告知:“你直接付款就行,处方我们帮您开。”
记者留下的是一个江西的收货地址,很快,装有药品的快递便从武汉寄了出来。
新《条例》落地后,同一款药,同一家快递,在不同的城市,遭遇并不相同。
“减肥针”滥用敲响警钟:
多名未成年女孩自行注射险丢命
以“降糖药”的壳,兜售“减重”功效,带来的药物滥用风险已经显现。
据媒体报道,今年2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体重管理中心就接诊了一位13岁的女孩琪琪。她的身高体重指数(BMI)仅23,远未达到用药标准。因为身材焦虑,她偷偷拿来家里的司美格鲁肽自行注射,结果连续多天上吐下泻,被紧急送医时已严重脱水。
近日,江苏一位16岁的女孩患者丽丽网购“司美格鲁肽”的“减肥针”后,在没有咨询医生,也没有仔细阅读说明书的情况下,首次注射便自行将建议起始剂量的四倍一次性注入体内。随后丽丽因持续剧烈呕吐,引发严重病症,被紧急送往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急诊科。
入院后,经初步检查,医护人员虽排除了消化道破裂,但却发现新病症。由于丽丽注射了过量的药物,导致了持续性的剧烈呕吐,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纵隔气肿、皮下气肿,如果不及时救治,可能危及生命。
“接诊时,体重正常甚至偏瘦的年轻人找我开药,对这种“身材焦虑”驱动的用药”,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内分泌代谢科主任医师刘建萍告诉都市现场记者,GLP-1类药物用于减重有着严格的临床条件,仅建议用于BMI≥28的肥胖人群,或BMI≥24且伴有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等代谢问题的人群,绝非人人可用的“瘦身神器”。
刘建萍提醒,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前需综合评估多项身体指标,包括肝肾功能、血糖代谢情况,以及既往病史,如是否患有甲状腺髓样癌、胰腺炎、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目前市面上较热门的GLP-1受体激动剂(如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在上述情况下都需谨慎判断是否可以使用。患者应前往正规医院咨询医生,切勿盲目跟风使用。
律师解读:
平台、商家、用户均难逃其责
北京市康达(南昌)律师事务所谢澄律师认为,目前线上“减肥针”的销售现状,存在法律风险。
谢澄介绍,《广告法》明确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共同指定的专业医学刊物上做广告,内容必须严格限定在说明书范围内。“用‘减重’‘燃脂’等超出审批范围的噱头吸引消费者,涉嫌违法。”谢澄表示,平台对此负有监管义务,若放任不管,需承担连带责任。
谢澄表示,
线上平台上
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的模式本身并不违法,但前提是必须满足严格的监管条件:首先,开具处方的机构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其次,开方医生必须是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且满足相应的执业年限要求。“现在很多平台甚至外卖平台都能开电子处方,这确实是互联网医疗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现状,但相应的监管还没有完全跟上,让一些商家和平台钻了空子。”
谢澄指出,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原则上不得为首诊患者开具处方。“电子处方从诞生之初,目的就是方便患者复诊。患者已经有线下就诊记录、身体参数等基础资料,复诊时不用再跑一趟医院。但如果是首诊患者,线上医生没有你的任何病史和检查数据,直接开方,这本身就违反了相关规定。”
如果消费者被平台的减重宣传诱导,虚报病情网购“减肥针”,使用后出现健康损害,责任怎么分?谢澄律师表示,这需要根据过错原则具体分析,但商家、平台、用户本人三方基本都有可归责性。
“举个例子,如果患者明知自己没有高血糖,血糖完全正常,单纯为了减肥去捏造病情开处方,他本人首先是有责任的。”谢澄分析,“平台的责任在于没有尽到合理监管义务,没有要求用户提交更多证明材料来核验病情真伪。而商家在宣传过程中违反《广告法》,以减重为噱头诱导消费者购买,同样难辞其咎。”谢澄表示,三方的责任都需要承担,具体划分比例则要看个案中的来龙去脉和各方过错程度。
来源 | 都市现场综合每日经济新闻、央视新闻、浙江新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