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淮安市盱眙县某小区广场,广场舞爱好者蔡某(化姓)把音响摆放到奶茶店附近,店主认为噪音影响到店铺正常经营。胡某与蔡某就此沟通未果,双方随即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蔡某情绪失控,不仅对胡某进行辱骂,更动手扇击胡某脸部。
事发后,胡某第一时间报警,被送往医院接受检查治疗,经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伤、眼部及面部擦伤等。盱眙县公安局经全面调查取证,查明案件事实后,对蔡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为弥补治疗期间产生的经济损失,胡某将蔡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疏导下,当事人双方放下芥蒂,达成调解协议:蔡某自愿向胡某支付相应赔偿款5900元,款项按双方约定分期履行;案件受理费由蔡某负担。
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