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消费时代,“薅羊毛”已成为消费者享受商家优惠福利的常见方式。商家推出新人优惠补贴活动,本是用于吸引新用户、回馈消费者的正当营销手段,却被不法分子异化为“致富捷径”。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了解到,韶关浈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配送员利用平台新人补贴机制实施诈骗的案件。
温某是某超市线上订单的配送员。一天,他像往常一样点开该超市的线上购物平台,界面弹出的一条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新用户下单满49元减10元、满39元减10元……首单还免配送费!”作为超市的配送员,他太清楚这里边的门道:新人满减优惠券是商家真金白银补贴的,免掉的配送费也是由商家支付给配送员的。
“如果我有很多个‘新人账号’呢?”温某动起了歪心思。2022年5月起,温某在网上购入大量虚拟手机号码,并下载“分身软件”,如此一来,他便可以在一台手机上同时打开多个超市线上购物平台,批量注册为新用户,再领取新人满减优惠券下单购买商品。同时,温某将商品收货地址填写在自己当天实际配送路线附近,平台派单系统便会把订单派给他,温某无需实际配送即可获得该笔订单的配送费。最后,温某将低价购入的商品转卖给他人赚取差价。
2024年8月,温某被抓获归案。经查,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温某累计通过三万余个虚拟手机号码在超市线上购物平台使用新人优惠券成交订单3万多笔,骗取超市发放新人满减优惠补贴41万余元及配送费3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温某通过“分身软件”使用3万余个虚拟手机号码注册成为超市线上购物平台的新用户,隐瞒其并非真实新用户的事实,使超市误以为是正常新用户注册并向其发放大量新人优惠券,后其批量低价购买商品并转卖牟利,利用承担该超市线上订单配送业务的便利,填写虚假地址,以获得平台派单并骗取配送费,其上述行为属于虚构事实,而非正常的消费。
因其注册大量虚拟账号导致平台优惠券被滥用,超市预期吸引真实新用户、增加交易量的目的无法实现,还需承担优惠券对应的减免款项及新用户配送费用,已实际遭受损失。
温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明显,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综上,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温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法官提醒,商家优惠券是为惠及真实用户、促进合法消费而设,“薅羊毛”若突破法律界限,看似“赚快钱”,实则是“踩红线”。本案中,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拟手机号批量伪造新用户身份,并借助配送员职业便利及平台漏洞,骗取商家优惠券及配送费,不仅直接造成商家损失,也严重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网络交易秩序。相关从业人员及广大消费者应引以为戒,恪守诚信,切勿因一时贪念而以身试法。
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