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福建!一公司“内鬼”黄某被抓!法院判了

福州晚报 2026-05-18 11:49

在职场中

部分从业人员误将私占公司财物

视为道德问题或内部纠纷

殊不知此类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福建某酒业公司综合部原负责人黄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共计131793元,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广大职场人士敲响警钟。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

被告人黄某担任福建某酒业公司

综合部负责人、仓库管理员

全面负责公司仓库管理等核心工作

任职期间

黄某并未恪守职业操守

反而利用职务赋予的便利

多次非法侵占公司财物

经查,黄某将公司价值54000元的酒水出库后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将价值16900元的酒水出库后用于个人人情往来。同时,还侵占公司员工上交的销售款14893元及公司备用金46000元。

短短一年多时间,黄某侵占公司财物总额达131793元。2023年8月,黄某离职后刻意失联,试图逃避责任。2025年11月,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归案。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黄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共计131793元

属于“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认为

黄某作为公司管理人员,本应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却因贪图私利,多次实施职务侵占行为,主观恶性明显。综合考量黄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同时结合其多次侵占的犯罪事实,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责令黄某退赔福建某酒业公司131793元。

法官提醒

职务便利绝非谋私捷径,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一旦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即涉嫌违法犯罪。广大从业人员应当时刻绷紧法律之弦,恪守职业操守,清晰界定公私界限。

同时,各企业、单位应健全财务监管、货物管理、对账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筑牢企业财产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守法诚信的从业环境。

来源: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