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严守身份核验、合规交易底线的珠宝店老板,明知客户的身份证人证不符、是多家公司冒用同一身份的虚假“授权委托人”,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违规接单,暗中为电信网络诈骗赃款搭建黄金洗钱通道。检察机关深挖细查,揪出了这个黄金洗钱链条上隐匿的行业“内鬼”,让自以为能蒙混过关的珠宝店老板受到法律制裁。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目前判决已生效。
证人变犯罪嫌疑人
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殷先生被网友蛊惑并向网友转账投资,在察觉到遭遇诈骗后,于2023年11月23日报案。经查,殷先生被骗资金中的120万元转入了A珠宝公司的账户,被他人用于购买金条。随后,这批金条的“买主”郑某、林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抓获归案。警方将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该案时,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原本作为证人的A珠宝公司老板张某,并非简单配合交易的不知情人。该院迅速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核查,并开展立案监督。2025年9月,张某到案。
张某到案后坚称自己被郑某、林某蒙骗,对他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毫不知情。如此,证明其主观上的明知,成为突破案件的关键。
浦东新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围绕黄金销售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微信聊天记录、涉案公司账户交易明细等核心证据,结合同案关系人供述、证人证言加强侦查,把一块块散落的证据“碎片”拼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据查,张某实际掌控的A珠宝公司主营贵金属交易,作为常年扎根某黄金珠宝集散地的“行家”,对于行业规则和监管要求,他早已了然于心。按照规定,用公司账户购买黄金,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同时要严格核实购买黄金的公司的经营状况、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等关键信息。但就是这么一位“懂行”的老板,却在涉案的几笔生意中出了“纰漏”。
“懂行”老板的反常交易
2023年10月,张某偶然结识了帮忙介绍客户的郑某。同年11月8日,郑某、林某作为居间介绍人,带着黄某一行人到张某店里签订黄金交易合同。此时,一张“人证不符”的身份证引起了店员的警觉。
据店员回忆,黄某等人一次拿来了6家公司的经营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委托书。奇怪的是,这些公司位置分散在全国各地,注册资金偏少,且法定代表人年龄普遍较小。更反常的是,所有公司的授权委托人均是“邹某”。店员比对证件后发现,身份证上的“邹某”生于1996年,与到场“邹某”的年龄明显不符。于是店员要求对方提供其他证件,或支付宝、微信、火车票等信息进行身份核对,可对方都无法提供,也背不出“邹某”的身份证号码。
当天下午,郑某一行人又来到店里,并换了一个人自称“邹某”。这次的“邹某”虽然能准确背出身份证号,但店员比对后,依然认为身份证和本人不符,随即以无法核对对方的身份信息为由暂停签约,并向老板张某反映情况。然而,张某在明知上述异常情况后,仍与对方签订了合同。
连普通员工都能发现购买黄金的公司存在明显异常,张某作为老板,为何依然要与对方合作?是疏忽还是放任?承办检察官顺着这一线索,进一步核查涉案黄金销售合同、购买黄金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发现与A珠宝公司存在异常资金往来的30余家公司中,竟有21家公司的委托人都是“邹某”。经查,真实的邹某长期以送外卖为业,对自己成为多家公司的“授权委托人”毫不知情,也并无在案发期间出入案发地的记录。因他此前曾丢失过身份证,警方推测,他的个人信息被黄某等人冒用了。
资金流向揭穿谎言
涉案公司账户的异常资金流向,成为戳穿张某谎言的关键一环。仅2023年11月8日至17日,A珠宝公司账户就累计接收了诈骗团伙控制的30余家公司转账,金额高达3800余万元。而之前两个月A珠宝公司的交易总额仅为2800余万元,案发时间段内的交易频率、交易对象数量,均远超正常经营水平。尤其在2023年11月13日之后,A珠宝公司账户资金突然暴涨,黄某等人为加快金条兑换速度,甚至跳过郑某、林某的居间介绍环节,直接与张某对接交易。
另一名店员反映了一个更加异常的情况。正规的金条交易,是由金店完成黄金交割后,买方来店内完成交接,而黄某等人却派“跑腿”在黄金交割场所附近等待,在黄金交割成功后立刻取走金条。后期,黄某等人干脆另找住处专门用于黄金秘密交接。此外,承办检察官根据部分聊天记录发现,张某在查到其公司账户因一笔涉案资金被冻结后,曾让对方“尽量提供合理合法的手续”,这表明,他对先前黄金交易中购买黄金的公司手续不合法是明知且放任的。
黄某等人拿到金条后,按照上游诈骗团伙指示,将金条编码凿毁,导致金条流向无法追查、上游诈骗团伙线索中断。
经审计,2023年11月8日至17日,张某实际经营控制的A珠宝公司账户共接收30余家涉案公司转入3800余万元,其中1000余万元系上游多起电信网络诈骗资金。
2025年1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今年3月13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在此之前,2025年7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林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24年6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