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成都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葛某违规组织人员擅自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的铁瓦殿开展登山活动,相关人员已被依法挡获,涉事企业与驾驶员正被调查处理。
情况通报原文如下:
2026年5月9日,我市在网络巡查中发现葛某违规发布招徕信息,拟组织人员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的铁瓦殿开展户外活动。经劝阻无效后,葛某于5月10日仍组织7人擅自进入上述区域。事件发生后,市综合执法局和市文广体旅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处理,于5月10日19时许将相关参与人员挡获。
经查,葛某为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过发布铁瓦殿徒步登山活动信息招徕游客,共招徕7人并收取费用,乘坐由唐某某驾驶的非运营中型普通客车到达彭州市龙门山镇中坝森林后,违规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开展登山活动。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对8名登山者违规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区域内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对驾驶员唐某某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权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组织方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再次提醒:大熊猫国家公园,未经批准不得入内;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单位和公民的义务;户外运动,应当选择合法安全的区域。敬畏法律、珍爱生命,才能行稳致远。

刘杰 红星新闻记者 龚靖杰
编辑 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