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结婚骗11万彩礼后与男友回老家 男方要求退彩礼无果后报警 女子一审获刑2年

红星新闻 2026-05-29 18:27

在无结婚意愿的情况下,女子杨某通过结婚骗得王某彩礼11.8万元,用于归还欠款、做手术等,她在做完手术后与男友一起回到老家居住。此后,王某找到杨某要求退还彩礼无果,便报了警。

5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法院以杨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王某1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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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的杨某系贵州普定县人。法院审理查明,2025年9月4日,杨某为了获得高额彩礼,在没有结婚意愿的情况下,通过婚介公司介绍与王某相亲成功并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杨某骗得王某支付的彩礼11.8万元,收到该款后,杨某全部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做手术及日常消费。

同年9月5日,王某带着杨某回到湖北老家生活。9月9日,杨某谎称给表姐孩子过生日,离开湖北外出玩耍。9月14日,杨某到王某工作地深圳找到王某,之后于9月25日回到贵阳做手术,第二天做完手术后和男朋友何某一起回到老家居住。

同年10月17日,王某到贵州找到杨某要求退还彩礼无果,之后便向公安机关报案。10月26日,杨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杨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减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系初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今年3月26日,南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杨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杨某退赔王某被骗财物损失11.8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