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莫某为补贴家用,非法捕捉“三有”野生动物舟山眼镜蛇31条。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5月20日,广西象州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莫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涉案的31条眼镜蛇已被放生。
公诉机关指控,莫某为补贴家用,购买铁丝网自制捕蛇笼子,并把青蛙等作为诱饵置于笼内诱捕眼镜蛇。2025年5月至9月期间,莫某在象州县某某村附近的山岭上捕得野生眼镜蛇共计31条,后养殖在自家房子内的蛇池中,欲饲养长大后拿到市场上售卖。
▲(资料图)舟山眼镜蛇
2025年9月17日,象州县公安局民警在莫某家中查获疑似眼镜蛇31条、长方形网格状铁丝网4个。后经柳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涉案31条眼镜蛇均为有鳞目眼镜蛇科舟山眼镜蛇,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同年11月13日,经象州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的31条眼镜蛇总价值为31000元。到案后,莫某如实供述其非法狩猎的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莫某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非法捕猎国家“三有”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且野生动物价值31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到案后,莫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莫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所捕猎的31条眼镜蛇已被放生,挽回了动物资源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莫某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莫某认罪认罚,且具有坦白、捕获的31条眼镜蛇已被放生等从轻及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可对其从宽处理。综合莫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其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决:莫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舟山眼镜蛇被列入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为眼镜蛇科眼镜蛇属的中大型前沟牙类毒蛇,其毒素是神经性和血循性混合毒,被咬后如不及时治疗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勿轻易挑衅、私自捕捉,避免被其攻击。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寻
审核 冯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