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的刘先生带着16岁的女儿出门看电影途中,孩子遭一名陌生男子殴打,后经初步鉴定为轻微伤。5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实地探访事发地了解到,事情发生在莲湖区玉祥门社区服务中心门口,当时女孩与父亲发生冲突,男子出手制止后殴打了女孩,多名目击者及附近商户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
事发地(记者现场拍摄)
当事人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女生与父亲争吵时,已经有许多群众围观,身穿红色睡衣的男子也在其中。
监控画面(图源:热度新闻)
事发地附近一家药店的店员向记者表示,5月12日下午,一对男女骑电动车路过事发地停车,不知什么原因开始大声吵闹起来,好多人都来看热闹。注意到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两人并没有停止争吵,过了几分钟,女孩情绪失控,用一些很粗鄙、不堪入耳的话骂父亲,把车推倒并用脚踢父亲,两人产生肢体冲突。
附近居民李先生(化姓)称,父女俩吵架、动手持续了较长时间,他和三名朋友目睹了全程。当时,一名穿红色睡衣的男子理完发出门,刚好碰见了这一情况,他先是言语教训女孩。女孩就和男子争吵,男子抓着女孩的头发往脸部踢了一脚,大家赶忙劝开。之后女孩又张开手抱住男子,男子警告几次无果后,将女孩过肩摔。随后,女孩父亲报警。警方介入后将三人带走。
李先生补充道,男子殴打女孩时,父亲也有稍微阻拦,看到女儿被过肩摔,他本想用手里的头盔打该男子,后来又放下了。
玉祥门社区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了以上说法,女孩和父亲的确有争吵和肢体冲突,男子在围观后也的确有冲动打女孩的行为。
警方通报
据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2026年5月26日通报:针对网传“16岁女孩被陌生男子殴打”一事,我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2026年5月12日17时许,刘某菡(女,16岁)与其父刘某顺(男,49岁)当街发生争吵和肢体冲突,争执时长达十余分钟,引起路人石某(男,36岁)关注。石某自称因对刘某菡辱骂其父行为不满,遂上前指责并殴打刘某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待伤情鉴定完成后,我局将对涉案人员依法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提醒:公民遇他人纠纷应理性劝导或拨打110报警,切勿采取暴力手段。殴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及犯罪,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呼吁广大网友文明理性发言,拒绝网络暴力。
26日下午,环城西路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向记者透露,因事件涉及未成年人,警方并未组织双方调解或私下解决。目前,女孩的伤情鉴定结果尚未出来,案件需待二次伤情鉴定结果出具后,再作进一步定性处理。
据热度新闻报道,刘先生认为,石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目前,他已提交寻衅滋事认定申请。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当时女孩虽在踢打父亲,但该侵害行为针对的是她的父亲,并非男子本人,男子作为路人为制止他人遭受不法侵害而采取行动,但用脚踢女孩面部与女孩踢打父亲的侵害程度不对等,该行为的暴力程度可能已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女孩后来的搂抱行为,本身不具有伤害故意和暴力性,男子实施的过肩摔难以主张正当防卫,主观上更倾向于报复而非制止侵害。但该男子事发于善意劝阻,若非为了满足自己逞凶斗狠、寻求刺激扰乱公共秩序,则很难被判定为寻衅滋事。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