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与妻子吵架,拉扯中刺死赶来劝架的亲弟弟 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6年

红星新闻 2026-05-28 13:30

去年7月17日晚上11点多,男子龙某在酒后和妻子杨某发生争执,龙某的亲弟弟在得知消息后来到龙某家劝阻,而在拉扯过程中龙某用刀刺中其亲弟弟胸部,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从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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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显示,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5年7月17日23时,被告人龙某酒后与妻子杨某发生争吵,龙某持刀具扬言要砍死杨某,龙某的亲弟弟等人得知消息后赶到龙某家劝架。龙某弟弟与龙某拉扯过程中,被龙某持刀捅伤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鉴定显示,龙某弟弟系心脏破裂导致大出血后死亡。

法院另查明,龙某在案发后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自己的行为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公安民警于7月18日0时19分到达案发现场,后将龙某带至公安机关处理。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被害人亲属向其出具了谅解书,均表示愿意谅解龙某,自愿不再追究龙某任何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龙某酒后与妻子发生争吵时持刀与前来劝架的亲弟弟发生拉扯,并持刀捅伤被害人胸部,造成被害人因心脏破裂导致大出血后死亡的严重后果,龙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龙某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同时认为,关于本案罪名的定性问题。龙某与被害人系同胞兄弟,在案证据证明双方关系甚好,无矛盾纠纷,可排除其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此外,龙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案发后龙某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且已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系初犯、偶犯,可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从轻和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成立的部分,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龙某有期徒刑6年。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张寻 审核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