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材料“手搓”氢气,男子填充气球引发火灾,自己和妻子均被烧伤!公安机关再检查发现其屡教不改!

南京零距离 2026-05-31 20:24

在公园、游乐场等场所,经常能看到卡通气球。可如果气球内填充的是氢气,就存在易燃易爆的安全隐患。近日,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公布一起案例。

此前,无锡市梁溪区一小区的居民家中发生火灾,屋内物品被烧,租户张某某和其妻子被烧伤。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凌邦华

消防发现阳台上摆放了14个氢气瓶,其中还存有氢气,一旦发生泄漏,继续可能引发火灾,危害性非常大。

经调查,火灾是张某某在家自制、填充氢气球时,氢气突发爆燃所致。经鉴定,张某某为轻伤二级,其妻子为轻微伤,事发后现场氢气瓶被依法收缴。

本以为经历事故后张某某会引以为戒,可近期公安机关排查非法存储危险物质线索时,发现他再次在出租屋违规制作氢气球。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凌邦华

在网上购买化学用品,比如说氢氧化钠,自己利用化学反应去置换出氢气,然后填充。

据了解,国家早在2006年就出台规定,明令禁止各类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要求使用安全惰性气体替代易燃易爆氢气。氦气遇明火仅会发生物理爆炸,无燃烧风险,但因其价格是氢气的十倍左右,不少商贩铤而走险,违规制作销售氢气球。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凌邦华

他本人没有任何资,氢气属于危险化学品,都需要有经营危险化学品资质,他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措施。

针对该案暴露的危化品流通漏洞,检察官走访相关化工企业,开展普法宣讲,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近日,法院依法以危险作业罪,判处张某某拘役三个月。

来源:南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