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正规车位的爱车,按交警要求挪车后又被莫名移走,取回车辆后还出现故障。咸阳车主许先生为此奔波一个多月,先后向交警、城管部门维权,两家单位却各执一词。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介入采访后,真相浮出水面:车辆并非执法部门拖移,而是施工单位动用叉车违规挪车所致。目前交警部门已介入,协调处理车辆受损赔偿事宜。
爱车离奇失踪 取回后多处出现故障
4月30日上午,许先生将自己的宝骏轿车停在咸阳高新区高科一路路边停车位。不久后,他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路边要加装护栏、改造停车位,要求其挪车。
“我在附近工作,车就停在路边正规停车位上。当天接到交警电话,说道路要施工,让我把车挪开,我随即就把车从路西挪到了路东的车位里。”许先生说。本以为配合挪车后就无事了,可当日傍晚下班前来取车时,他发现车辆不见了。
四处找寻无果,许先生拨打110报警。民警联系当地交警中队后,得知了车辆具体去向。“我按照指引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在高科一路桥下辅道找到了车。”
可上车检查时,许先生发现车辆出现明显故障:一侧大灯无法点亮,车内安全气囊故障灯也持续亮起。好好的车辆无端受损,这让许先生满心疑惑。
涉事部门各执一词 挪车责任人无法确定
为查清车辆被何人挪动、损坏原因,许先生首先找到咸阳高新交警,可对方的答复让他难以接受。许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提供了他和两家单位的通话录音。
“交警一直否认是他们拖移的车辆。”许先生提出质疑,“如果不是你们挪的车,警方出警询问车辆位置时,你们怎么能精准说出车辆所在地点?难道外人拖车还会专门向你们报备吗?”
面对车主的疑问,交警工作人员解释:“当时我们提前划定了车辆临时停放区域,公交站以北的车辆统一安置在高科一路桥下辅道,以南车辆全部停放至星光大道,所以我们清楚车辆位置。”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现场执勤人员中午就已撤离,后续事宜与交警部门无关。
随后,许先生又联系了高新城管部门。工作人员明确答复:“除交警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拖移机动车。我们既没有挪车设备,也从未委托施工队挪动车辆。”
交警、城管两方各执一词、均撇清责任,挪车责任人始终无法确定。多次沟通无果后,许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求助。
交警确认系施工方私自叉车挪车
6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就此事先后致电咸阳高新交警、城管部门核实情况。高新交警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单位拖车都会拍摄照片、留存视频凭证,我先查询相关记录,之后给你回复。”
城管工作人员也回应:“我们没有可挪动机动车的设备,我联系停车办负责人,核实4月30日当天的现场情况,请你稍等。”
不久后,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秦都大队工作人员联系记者。“这件事我们领导十分重视,目前已经摸清基本情况。”该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道路改造工程由高新管委会牵头,计划增设交通设施,需要清理施工区域内停放的车辆。“施工方找到高新中队请求协助,我们交警仅负责通知、劝导车主挪车,全程并未动手挪移车辆。”
据其介绍,许先生将车辆挪至路东后,车辆依旧处于施工范围内。为保障施工进度,施工方私自使用叉车对车辆进行了二次挪移。至此,挪动车辆的责任方终于被锁定。
叉车挪车引争议 交警称将进一步调查
得知车辆是被叉车挪动后,记者提出疑问:“按照交通管理相关规定,道路上拖移机动车必须使用专业牵引车,使用叉车挪车明显不符合规范,该行为是否违规?”
“目前我们只是初步了解到该情况,会立刻和高新中队再次核实细节。”秦都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坦言,“如果确认是用叉车挪车,这种操作方式肯定是不合适的。”
该工作人员表示,交警部门已经主动对接高新管委会以及涉事施工企业。“如果查实车辆损坏确实是挪车造成,我们会牵头组织双方对接,协商车辆维修、损失赔偿等事宜,给车主一个妥善的处理结果。”同时,交警部门也会针对施工方使用叉车挪移车辆一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6月15日,秦都大队工作人员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馈,经辖区中队与施工方逐一核实,施工方确实存在使用叉车在公共道路挪移车辆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交管部门并无对此类行为的处罚权限,违规挪车、清障相关行为的监管和处罚职责,归属于交通运输部门。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