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警称自己在某公寓强奸了女友,烟台警方通报:刘某酒后与女友因琐事争执,为发泄个人情绪谎报警情,被依法治安拘留

芝罘公安 2026-06-02 19:48

“喂,110吗?我强奸了我女朋友”当这样一通“警情”传来,民警火速出动,结果却是一场闹剧。6月2日,烟台芝罘公安通报一起男子谎报警情被依法拘留的典型案例——

近日,烟台芝罘区向阳街派出所接刘某报警称:自己在辖区万达某公寓强奸了女友。

强奸属于严重暴力犯罪,警情重大!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公寓后,见到了报案人与其女友。其女友解释:刘某并未对她实施强奸,一切只是刘某醉酒后的胡言乱语。

民警随即将刘某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刘某酒后与女友因琐事发生争执,刘某为发泄个人情绪,遂打110谎报自己实施了强奸。

刘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浪费的警务资源。

目前,刘某因谎报警情已被依法治安拘留。

警方提醒:

110报警服务台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广大市民应当依法、文明、规范使用110报警电话,不虚构事实、不恶意骚扰、不无故占用线路。对谎报警情、恶意骚扰110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正常警务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芝罘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