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重罪检察部门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对监狱进行了跟踪回访和实地评估,检察建议落实整改到位,未再发生罪犯通过会见向外传递犯罪指令的行为。”6月22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院重罪检察部主任黄俊保向记者讲述了一起服刑人员操纵贩卖毒品案。
2024年5月27日,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移送的毒品犯罪线索,贵州省公安机关抓获贩毒嫌疑人杨某瑜,在其家中查获毒品3包,净重共254.6克。经鉴定,上述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海洛因含量分别为33.02%、33.27%不等。被抓后,杨某瑜交代,他的毒品来源于胡某花。经查,胡某花无犯罪前科,此前也无涉毒记录,到案后拒不供述。那么,胡某花的毒品来自哪里?查清这个问题,是斩断整条贩毒链条的关键。
贵州省天柱县检察院依法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围绕胡某花的生活关系网展开调查。公安机关发现,胡某花的丈夫陆某平因贩卖毒品正在监狱服刑,而胡某花将毒品转交给杨某瑜的时间与其会见陆某平的时间相近,陆某平可能与毒品存在关联。
鉴于案情重大,天柱县检察院将案件层报至贵州省检察院。在贵州省、黔东南州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办案检察官进一步调取陆某平在服刑期间的亲情会见记录及录像,发现他提到的“酒”“借条”等的放置地点很奇怪,这个地方明显不会放置这些物品,且会见中陆某平经常会做出一些暗示性动作。公安机关以此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对胡某花等人展开讯问。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院重罪检察部检察官讨论陆某平等人贩卖毒品案情况。
经查,陆某平在会见妻子胡某花时,暗示妻子在老家牛圈内藏有毒品,并指使其贩卖。陆某平担心妻子挥霍毒资,后在会见其堂兄陆某培时,指使其收账、管理钱款。检察机关认为,陆某平系遗漏的重大同案犯,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对陆某平予以追捕。2024年9月30日,公安机关以陆某平、胡某花、陆某培、杨某瑜涉嫌贩卖毒品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因该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被移送黔东南州检察院办理。2024年11月21日,黔东南州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依法对陆某平、胡某花、陆某培、杨某瑜提起公诉。
2025年2月8日,黔东南州中级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陆某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杨某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判处被告人胡某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判处被告人陆某培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万元。4名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法院经开庭审理,裁定维持原判。
“我们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同步开展调查,针对会见监管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黄俊保告诉记者,监管部门全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有效防范传递犯罪指令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监管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来源:检察日报·特别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