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警方通报“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复核程序,对原始卷宗、证据材料及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复核

红星新闻综合 2026-06-23 07:44

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6月23日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网络平台反映“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与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对案件的原始卷宗、证据材料及办理过程依法依规进行全面复核。

鉴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请广大网友不要传播未经证实的相关信息,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前报道:

据报道,“我13岁的妹妹被一男子强奸,民警劝我们调解,拿一笔赔偿了结此事。”6月21日,山西运城的张磊反映,事发后,涉事者韩某某还威胁恐吓他妹妹,要求她撤案,警方目前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张磊的妹妹张小敏出生于2013年,是运城市盐湖区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张磊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19日凌晨,他直到4月30日才得知情况。

“妹妹和我女朋友比较亲近,30日凌晨她突然给我女朋友发消息,说有事情想和她谈谈。”张磊说,妹妹断断续续地吐露出,自己被一个绰号“黑哥”的男子强奸了。

聊天记录显示,小敏称“黑哥”是混社会的,并说“我反抗了”“我说我朋友家有监控”。事后,韩某某通过他人转给小敏500元。(人物为化名)

来源:盐湖公安、浪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