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建在邻居大门旁肆意排污,拒不履行判决,还恶意阻挠施工人员作业、当众辱骂执行人员,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被执行人承担拆除费用

法治日报 2026-06-21 15:03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守望相助、和睦共处。但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住户因翻建房屋、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琐碎事宜产生矛盾,原本和睦的邻里关系彻底破裂,甚至对簿公堂。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依法执结了一起相邻权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通过强制执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邻里相处划定了法律底线。

违建设施侵邻权益

邻里沟通无果诉至法院

据悉,王某在翻建自家三层楼房期间,私自对房屋房檐进行改造,加装一层彩钢板,整体向外延伸约30厘米。邻居姜先生发现,每到雨雪天气,房檐彩钢板积攒的积水、冰凌会直接滑落至自家宅院范围内,不仅严重影响院落使用,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更让姜先生难以接受的是,王某还紧贴其大门旁搭建了一处简易厕所。该厕所无规范排污设施,异味常年弥漫,污水直接外排至公共街道,既严重污染周边居住环境,也破坏了街区整体风貌,对姜先生的日常生活造成极大困扰。

为解决问题,姜先生多次与王某沟通协商,要求其拆除违规搭建设施、消除妨害,但王某始终拒不配合。协商无果后,姜先生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私自加装的外延彩钢板、紧贴邻居大门修建的简易厕所,已然对姜先生的正常居住生活、人身安全构成实际妨害,侵犯了他人合法相邻权。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在限期内拆除超出原有水泥房檐的彩钢板延伸部分,并彻底拆除违规搭建的简易厕所。

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心存侥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妨害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

多次劝导无效

法院启动强制执行

为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开展沟通劝导工作。面对法官的释法说理,王某情绪偏激、固执己见,拒不配合整改,沟通工作屡次陷入僵局。

现场执行法官明确向王某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属于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劝导其主动自行整改,避免强制执行造成更大损失、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但王某始终无动于衷,执意抗拒履行。

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决定对该案启动强制执行,全力破除执行障碍。

激烈阻挠执法

依法处置保障执行推进

强制执行工作正式开展后,王某突然情绪失控,擅自闯入现场警戒线,恶意阻挠施工人员作业,同时当众辱骂执行工作人员,严重扰乱现场执行秩序。

针对王某的过激行为,执行法官当场依法对其进行严肃警告,详细告知其阻碍司法执行的违法责任及严重后果。在多次耐心劝阻、警示教育均无效的情况下,司法警察依法将王某控制并带离执行现场,彻底排除执行干扰,保障强制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随后,专业施工人员利用吊车等专业设备,严格按照执行方案,规范、安全、彻底地拆除了王某违规搭建的彩钢板延伸部分及简易厕所,彻底消除了对邻居的妨害隐患。

被执行人幡然悔悟

认错认罚承担全部费用

现场处置结束后,经执行法官进一步耐心教育、释法劝导,王某逐渐平复情绪,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和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危害性,内心懊悔不已。

王某当场书写悔过书,主动承认自身违法过错,自愿承担本次强制执行产生的全部费用,切实改正自身不当行为。

执行法官表示,相邻权纠纷的核心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邻里之间一墙之隔、朝夕相处,应当相互包容、彼此体谅。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绝非一纸空文,具有强制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依法履行。心存侥幸、抗拒执行,必将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法官提醒

近年来,因自建房改造、排水、通行、采光等事宜引发的相邻权纠纷频发。此类纠纷看似是生活小事,却直接关乎群众居住幸福感和邻里和谐稳定。邻里之间产生矛盾分歧,应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理性沟通、友好协商,切勿因一时意气激化矛盾。若协商无法化解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同时,公民必须尊重司法权威,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执行、阻碍司法执法,将面临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