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做好的是相关配套工作,绝不应该以“有罪推定”的眼光将所有献血者视为“假想敌”
近日,郑州不少无偿献血者致电大河报记者反映,他们在乘坐地铁时,被要求必须出示荣誉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才能免费乘车。“荣誉证书原件比较大,每天带着出门很不方便。而且我们已经在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办理了‘无偿献血奉献临时卡’,卡上有详细获奖信息,为啥不能凭卡乘车?”
从报道来看,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证书尺寸比A4纸还要大,带着出门很不方便,而且也很容易弄脏或损坏。更重要的是,很多无偿献血者都是把证书装裱在家里,临时取用起来很麻烦。为了免费乘坐地铁大费周章,难怪献血者会吐槽:这不是人为设置门槛吗?
6月1日,《河南省献血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凭相关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但在具体执行中,地铁站点的工作人员表示,必须出示献血获奖证书原件。文字上的细微差别,带来的效果却天差地别——获奖证书原件当然属于“相关证件”,但“相关证件”又岂止是证书原件?
实际上,针对获奖证书原件携带不便的问题,相关部门早有准备。5月29日,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发布《关于发放无偿献血奉献临时卡的通知》,表示将为郑州市范围内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人员统一制作“无偿献血奉献卡”。在正式卡片下发前,为有急需的符合条件人员先行办理临时卡。
有问题预判,有解决方案,只可惜问题仍然悬而未决。不少地铁站点不认可“无偿献血奉献临时卡”,理由是“容易造假”。至于无偿献血小程序上的官方电子证书,也一同被无视。随着“相关证件”被一一否决,唯一的有效证件只剩下获奖证书原件。这与其说是“办事认真”,不如说是僵化无情——无偿献血者是需要优抚的对象,岂能步步紧逼、层层设防?
根据相关奖励政策,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可享受“三免”优待,其中就包括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这样的优待措施,旨在增强无偿献血的荣誉感和获得感,让献血者的爱心得到实实在在的回馈。然而,不近人情的证件审验要求,平添诸多不便,难免让无偿献血者心生落差。
现实生活中,能够享受“三免”优待的献血者毕竟有限,“容易造假”不是故意为难的理由。若是“无偿献血奉献卡”容易造假,获奖证书原件难道就不能造假吗?从落实“三免”优待的角度出发,需要做好的是相关配套工作,绝不应该以“有罪推定”的眼光将所有献血者视为“假想敌”。
地铁站点如此不近人情,一方面可能是想“懒省事”,另一方面可能是担心“受损失”。但无论怎样,暴露出的都是对无偿献血者的冷漠,以及对相关政策的无视。这也给政策制定者提了一个醒:优待政策重在落实,相比颁布规定,细分责任、均衡利益、统筹管理无疑更加迫切而重要。
只有将规矩亮在明处,将工作做在实处,才能以暖心换爱心,不至于让优待措施“口惠而实不至”。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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