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600万建加油站被责令限期拆除,官方通报:存未批先建等问题,责任人已被问责;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父亲买卖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已被判决

红星新闻综合 2026-06-25 14:33

6月25日,信阳市淮滨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媒体报道“投资600万元的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情况,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纪委、政法、自然资源局、谷堆乡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调查,加油站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于2024年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高某父亲为获取审批,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县法院已于2025年4月依法进行判决。下一步,我县将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感谢媒体和网民朋友的监督与关注。

此前报道:

2021年,河南商人张成(化名)响应河南省政府号召,在淮滨县谷堆乡朱湾村投资建设加油站。项目历经县商务局公示、信阳市商务局批准,并获得了乡政府、国土所、规划部门等多方出具的“建设用地”证明。

但加油站刚建成,淮滨县自然资源局一纸处罚决定书送达:非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

同一块地,乡镇相关部门说是“建设用地”,但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耕地”。张成对职能部门各执一词的说法很无奈,自己为建加油站投资了600万元,如今已荒废两年,“迫切需要一个准确的定性。”

6月24日,记者致电淮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暂时不清楚具体情况,会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来源:信阳市淮滨县联合调查组、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