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成都市正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动协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和“招转培”“培训贷”“套路聘”等虚假招聘行为,汇总梳理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现予以社会公布,供广大求职群众知悉掌握,防范警惕类似求职“陷阱”。
温馨提醒:如您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侵害就业权益的情况,请保留聊天记录、合同、缴费凭证等证据,及时向人社、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投诉。
一、成都某科技公司“培训贷”诈骗案
成都某科技公司及其3家关联公司在“58同城”“BOSS直聘”等平台发布招聘广告,以“月工资8000元至12000元”高薪招聘员工为噱头,诱导求职者前往面试后,使用固定话术引诱求职者签订培训协议,并办理高额利息的消费贷款作为“培训费”支付给公司,培训结束后通过包装简历或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将求职者推送到与招聘描述严重不符的岗位入职,并要求求职者签署声明以规避前期诱导贷款的违法事实,从而达到非法占有目的。经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成都某科技公司及其3家关联公司的12名犯罪嫌疑人以“培训贷”方式骗取9名求职者20.54万元,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诈骗罪,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招转培”“培转贷”等新型套路贷诈骗已成为目前主流的求职诈骗手段,不法公司或机构以高薪岗位为诱饵,诱导求职者参加培训并办理高额培训贷。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不轻信高薪诱惑,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入职前付费、贷款等要求,维护自己合法利益。
二、四川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套路聘”虚假招聘案
2025年12月以来,四川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与成都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某润滑设备公司签订任何委托招聘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两家公司虚假招聘信息。求职者前来应聘后,涉事公司以“已招满”为由,通过各种话术诱导求职者前往省外务工,并承诺期满后安排回原招聘单位工作,在省外务工报酬也与招聘信息宣称不符,引发求职者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经成都市郫都区人社局立案调查,该公司违反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罚款10000元、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针对该公司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郫都区公安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流并诱导求职者异地务工,严重干扰劳动者正常求职就业。求职者应对所谓“本地岗位已满、推荐外地高薪岗位”的话术保持警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必须确保招聘信息真实、合法,否则将面临许可证被吊销的严厉处罚。
三、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转培”虚假招聘案
成都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构招聘岗位、夸大薪资待遇、诱导求职者签订《实训带教协议》。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消费者如违反指定条款,公司有权不退还消费者已缴纳费用,并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经人社、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查,该公司并无真实招聘岗位,其虚假招聘行为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锦江区人社局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当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通过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承诺“高薪岗位”“优厚待遇”的所谓“好工作”,极有可能是虚假招聘的诱饵;“培训合同”“实训协议”以不公平格式条款加重求职者负担。求职者要仔细甄别招聘信息、审慎签署相关协议,避免上当受骗。
四、成都某物流有限公司“招转租”虚假招聘案
2026年2月以来,成都某物流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高薪招聘货车司机岗位,承诺“不负责装卸、不租车卖车、不收取费用,综合月收入9500元至13500元”。求职者前往该公司应聘后,公司以“高收入”诱导求职者签订《车辆租车承包合同》并收取押金或通过网络平台绑定自动扣款。经双流区人社局立案调查,该公司实际并无货车司机岗位,其本质系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引流。其行为违反《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双流区人社局依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目前该公司已关停。
以物流公司高薪招聘司机为诱饵,诱使求职者贷款租车购车以获取更高收益,是“招转租”的典型套路。面对“低门槛、高薪酬”招聘信息时,求职者务必提高警惕、增强防范,审慎签订合同。
五、四川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非法职介”虚假招聘案
四川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视频号“成都央国企就业指导升学规划”,发布部分央国企招聘信息,并收取高额求职指导费。经成都市成华区人社局立案调查,该公司未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发布招聘信息也未取得相关央国企授权,存在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成华区人社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删除所有信息,并下达责令停止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删除所有招聘信息,微信视频号“成都央国企就业指导升学规划”已注销。
网络招聘平台并非法外之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求职者对于所谓“央国企就业指导”“内部渠道”等宣传应保持理性判断,核验机构资质,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