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瘾上头直接拔刀捅“队友”,牵出贩毒案!男子为换取吸毒便利,8次协助贩毒获刑

江苏新闻 2026-06-25 07:25

贩毒团伙自己内讧抢货,毒瘾上头直接拔刀捅“队友”......6月24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

为了免费吸毒 他甘当贩毒 “司机”

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接受谢某安排,与谢某轮流驾驶车辆到扬州、苏州等地贩卖海洛因,共计8次,约1.5克。被告人刘某本身就有多次吸毒劣迹,早就被毒品攥住了软肋。同伙谢某找他搭伙,开出的条件很简单:你帮我开车,跑扬州、苏州等地送毒品,好处就是吸毒可以免费,或者买的时候给优惠价。

刘某没扛住诱惑,一脚踩进了贩毒的泥潭。案发后刘某自己也悔恨:“自身意志不坚定,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罪认罚。”

团伙翻船 居然是因为 “抢货捅人”

贩毒团伙,怎么突然就暴露了?这帮人本就是“以贩养吸”,自己也深陷毒瘾,毒瘾一发作,根本毫无理智可言。

有一次,其中一名贩毒人员毒瘾上来了,想从同伙手里拿点毒品自己吸,对方不肯给。毒瘾上头的人竟直接掏出刀具,把同伙捅伤,强行抢走了毒品。伤者伤情较重,在就医时,医院怀疑是刑事案件,立即向警方反映了这一情况,警方顺着线索找到了这个团伙。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张长云:“毒瘾发作之后,他们是没有任何理性可言的,这也更加证明了毒品的危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伙同他人贩卖、运输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属多次贩卖毒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多次贩卖海洛因不满十克的,依法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综合全案情节,刘某参与的8起犯罪事实中,有7起系从犯;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依法没收后上缴国库。与刘某共同犯罪的谢某,已被另案处理。

这案子从头到尾,都写满了毒品的荒诞与可怕。为了几口毒品,甘愿当马仔东奔西跑,把自由搭进去;为了抢一口毒品,对身边同伙拔刀相向。毒品不仅会掏空你的身体、耗光你的积蓄,最终会连人的理智和底线,全都吞噬干净。别信“吸一口没事”的鬼话,别抱“帮个小忙不算犯罪”的侥幸。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来不是一句空话。

来源:江苏广电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郭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