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今日公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上海市某法律援助中心对王某某遭受虐待提供法律援助案”。年仅3岁的幼儿王某某,多次被其母亲张某某以殴打、冻饿、捆绑、凌辱等方式实施虐待,造成王某某严重营养不良、面部软组织挫伤。2024年11月,张某某对王某某施暴致其受伤,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立案侦查。2025年1月,检察机关因王某某年幼无自救能力,将案件情况告知上海市某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法律援助中心认为王某某属于遭受虐待的受害人,符合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法定情形,当即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库中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约见王某某及其父亲,发现王某某骨瘦如柴、对陌生人有强烈恐惧情绪。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承办律师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充分沟通,提交法律意见书,指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未真诚悔罪、不适合取保候审,建议对其批准逮捕。检察机关采纳该意见,依法批准逮捕张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律师全面阅卷,调取病历、伤情鉴定及张某某在线上发布的照片等证据,反复与受援人父亲沟通,综合考虑受援人情况,以及张某某拒不认罪悔罪的情形,向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审判阶段,承办律师建议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监禁刑。2025年7月,一审法院采纳承办律师意见,以虐待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张某某未上诉。
刑事案件办结后,王某某父亲担忧张某某刑满释放后会继续威胁孩子安全,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就撤销张某某监护人资格事宜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指派同一承办律师代理。承办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规定,代理王某某提起诉讼,积极协调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联系妇联作为儿童权益代表人参与诉讼,委托第三方出具监护权评估报告。庭审中,承办律师指出,张某某长期虐待未成年女儿,被人民法院认定构成虐待罪,不再适合担任王某某的监护人。人民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意见,依法判决撤销张某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其父亲为唯一监护人。为帮助王某某早日走出阴影,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联动属地派出所、妇联、教育部门,帮助王某某就近入托入园,协调心理咨询人员提供免费心理疏导,定期回访王某某情况。2025年9月,王某某父亲向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表示“法律不仅惩治了恶行,更给了孩子一个全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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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