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北京一超市是自家的,竟让搬家公司直接搬空……法院判了

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 2026-06-25 22:32

谎称超市是自家的,一男子请搬家公司把超市内的财物搬走。半路上,搬家公司货车司机察觉异常选择报警。北京晚报记者近日从北京丰台检察院获悉这起盗窃案,男子高某最终因盗窃罪而获刑。

2026年1月,高某因经济陷入困境,在路过北京一家超市时心生歹念,锁定该超市作为盗窃目标。随后,高某通过网络平台联系某搬家公司,谎称该超市需要整体搬迁,邀约对方上门服务。

晚上,当搬家公司工作人员抵达现场后,高某谎称超市是其妻子开设经营的,但妻子因患病无法到场,而自己不慎忘带钥匙了,要求搬家公司帮忙开锁。搬家公司没有进一步核实高某的身份信息及涉案超市权属证明等情况,便按照其要求打开门锁,并将店内的现金、货物、冰柜等财物悉数搬上货车。高某无力支付搬家费用,以超市内的部分货物、香烟等抵扣服务费。

搬完财物后,高某要求货车司机在某外省旅馆停靠,谎称该旅馆是其亲戚开设经营的,并让该旅馆工作人员帮忙卸货,但该旅馆工作人员称不认识高某。货车司机察觉高某行为异常,向搬家公司反馈该情况,后搬家公司及涉案超市负责人均报警。经查,高某的盗窃行为造成涉案超市财物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近日,丰台区检察院以高某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官提醒服务业从业者,在承接开锁、破门、搬运大宗物品等业务时,务必严格履行审核义务,果断拒绝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行为异常的客户提供服务,既守护他人财产安全,也能避免自身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与风险。

来源:北京晚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