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大风新闻,6月20日,家住西安城北的谢女士称,十年前被前男友苏某以各种理由和借口,借钱、贷款等总共超80多万元,并因陷入苏某的连带担保责任,而遭到了债权方的起诉,2018年8月以遭遇诈骗报警且由警方立案,可八年来案件却一直没有结果。如今,她不知是继续等待下去、还是可通过其他法律手段摆脱困境,非常煎熬。
结识前男友入“坑”
谢女士说,2016年9月中旬,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甘肃来陕男子苏某。当时,苏某正在西安经商,出手阔绰,对她也很好。但相处一段时间后,苏某开始以各种借口找她借钱。
“2016年12月起,他多次以资金周转为借口向我借款,哄骗我使用个人银行卡办理贷款、以贷还贷。当我也有过怀疑,但他说女性的征信更好、贷款审批更快,还承诺会按期还款,所以几乎每次都按他说的做了”,谢女士说,直到事后才醒悟,是其将所有贷款本金、还款风险,全部转嫁至她身上,“那段时间,苏某还以资金周转为由,购置了一辆价值19.8万元的宝马Z4二手车,哄骗我出钱后,车辆却因权属问题被扣押;他还说在市内一家写字楼经营咖啡厅,让我办理了多笔贷款,甚至鼓动我向亲友借钱填补资金缺口,但后来才知,咖啡厅早因拖欠房租被清退了”。
谢女士称,2018年4月中旬的一天,在接到苏某电话后,她被叫到新城广场附近的一处房间,“当时苏某被多人围困,说不在担保文件上签字就不能走。我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签了字。事后才知道,是苏某私自抵押他人车辆无力偿还,将债务连带责任转嫁到我身上”。
就在谢女士开始为应付还贷焦虑不安时,苏某在同年8月失联。她被一位债主起诉了。于是,她以遭遇诈骗向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韦曲派出所报案,并由长安分局在当年8月8日正式立案。
“报案时涉案本金85万元”,谢女士称,被起诉后,其银行卡两次冻结,并被限制高消费,其个人征信连同工作发展,已彻底崩塌,她也因长期焦虑而患上重度抑郁。谢女士称,报案时已将全部证据及经过如实提供给办案民警,2019年时得知苏某在深圳注册了一家公司,还向办案机关提供了信息。2025年11月,她获悉民警赴广东约谈了苏某。八年过去了,案件仍无任何结果。
6月22日下午,记者与谢女士一行来到韦曲派出所,前台值班人员称所长外出,无法联系,且不认识目前的办案民警。记者又来到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该局政工科董副主任表示,自己并不了解案情,会与办案人员联系。6月23日下午,董副主任电话告知,韦曲派出所所所长本周四与谢女士见面说明案件情况。
“八年间该案先后由四名民警接手,我每次都要重复提交全套证据材料、反复做笔录陈述案情”,谢女士称,2026年4月初,办案民警告知她,经与苏某电话联系,对方承诺在半年内筹集款项一万元,先偿还给她。当下,她仅希望案件能尽快有一个结果,好让她从身心遭受重创的境地中挣脱出来。
警方曾核查后进行回复
从谢女士提供的相关转账及微信互动截图,以及“立案通知书”显示,其所报的诈骗立案至今已有八年多。尽管通过12345政务热线及公安督察等渠道曾多次反映,但案件一直进展缓慢。
该回复还称,该案经法制大队法律评查和督查倒查,意见为:该案事实不清,未查清谢女士交给苏某的资金数额、用途,去向不清。未查明苏某是否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建议进一步查明苏某是否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查清二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民警也不定期与谢女士保持沟通,向其告知案件相关进展。
谢女士说,由于刑事案件没结果且持续了这么久,自己即使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讨钱,诉讼时效应该也已过了。对此,她很是苦恼。
当事人该如何摆脱困境
就谢女士担心民事诉讼超过时效一节,黄越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故从谢女士2018年8月报案时起,诉讼时效已从该日起中断。而刑事案件尚未终结,故诉讼时效持续中断。因此,谢女士的民事诉讼权利并未因时间流逝而丧失,仍可依法提起诉讼,且刑事民事可以并行。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