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许轻微殴打式管教,不仅侮辱素质教育之名,也公然挑衅常识和法律
多少不堪甚至违法,被包装成了“爱”的控制?据潇湘晨报报道,18岁女孩小曼(化名)突然失联。因为小曼的手机导航和男友邓枫(化名)的车机登录的是同一个账号,不久后邓枫的车上同步了一个位置信息。之后,邓枫按照地址一路寻找,发现这里是重庆胤呈素质教育基地,并在附近拍到了学员在机构内被暴力殴打的视频。
6月11日,记者致电南川区南城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胤呈殴打学员一事,派出所已进行调查,确实存在殴打情况。据了解,教官轻微殴打学员的行为是经过家长同意的。已对校方作出相应处罚,被打学员和家长均表示不追究此事。
一个重要细节是,小曼“失联”是其母一手促成的。报道中,邓枫曾联系小曼妈妈,得到的说法是:“她有心结需要去解开”“打算让小曼在里面待一年或一年半”。值得追问的是,这种强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亲情包装下就合法合理了吗?
报道中提及,小曼已满18岁。从法律意义上讲,精神健康且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作为独立个体,既已成年,自然拥有完整人格与人生自主权。即便母女关系再亲近,其母也无权以“解开心结”为由剥夺她的行动自由。血缘亲情不是豁免法律责任的理由,更不该成为掩盖控制行为的遮羞布。
至于所谓的专业机构,实在经不起基本常理甚至法理的审视:位置偏僻,群山环绕,围墙很高,窗户安装铁丝网。从邓枫拍摄的视频看,还有学员被暴力殴打。这哪是素质教育基地?小曼困于这种铁网高墙下,面对可能遭遇的暴力管教,如何解开心结?
此事的另一个争议点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教官轻微殴打学员的行为是经过家长同意的,已对校方作出相应处罚,被打学员和家长均表示不追究。
真是荒唐,即便个别“糊涂”家长真对所谓轻微殴打管教不排斥,哪怕在商言商,涉事机构从商业运营平稳性和合规性考虑,也不该容忍此类行为存在。轻微到何种程度,家长才不追究?执行尺度在哪,教官如何把握?显然不能由涉事机构自说自话。
说到底,默许轻微殴打式管教,不仅侮辱素质教育之名,也公然挑衅常识和法律。这类面向社会招生的机构,即便不归教育系统管理,市监、公安等也不能容忍将体罚殴打包装成“爱”的另类教育。最新消息是,南川区联合调查组13日发布通报称,已依法对涉事教官田某予以行政处罚。已成立由教育、市场监管、文旅、公安、民政、卫健、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机构开展全面调查工作。
是否合法合规,不能仅凭一句“把孩子管理好”就含糊过去,更不能让“家长同意”成为免责金牌。公众期待接下来的调查处理,能给出一个公正的答案。
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庸。成年二字,意味着自由和责任,既享有恋爱自由、选择自由、人身自由,也承担选择背后的责任之重。家长默许、以爱之名强制纠错,不是违法的借口。千万别以亲情之名剥夺成年子女的选择,更别成了校外机构打着行为矫正幌子行体罚拘禁之实的帮凶。类似案例不时曝出,不仅是社会监管的痛点,更应成为每一位家长反躬自省的契机。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晓亮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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