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射击俱乐部枪支走火,一安全员被击中身亡 调查报告:他仅培训3天就参与实弹射击指导工作

红星新闻 2026-06-18 18:49

6月17日,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岳阳楼区某射击运动俱乐部“7·22”一般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称,2023年7月22日13时许,岳阳楼区某射击运动俱乐部安全员杜某在指导顾客刘某时,因枪支意外走火,导致杜某被击中头部,最终不幸身亡。

报告称,射击运动俱乐部仅对杜某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射击安全操作培训后就开始参与实弹射击指导工作。培训过程流于形式,不具备安全员的专业知识和就职要求。射击俱乐部法人代表李某、射击体验者刘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立案调查。一名派出所副所长和一名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被建议移交岳阳楼区纪委监委予以处理。

▲政府官网公布调查报告

事发过程:

射击体验者取戴耳机时

枪支脱手走火击中安全员致死

报告显示,7月22日13时许,刘某等三人前往某射击运动俱乐部体验实弹射击。三人进入射击场馆后,安全员刘某文、杜某将三支运动手枪分别装入了3号、4号、5号射击靶位的安全链条上,并组织、指导三人分别站至3号、4号、5号射击靶位进行射击。

13时41分,安全员杜某在3号靶位指导刘某射击左轮手枪时,一直在跟刘某对话,刘某为听清安全员杜某的解说,一只手继续举枪对准前方,另一只手取下戴在耳朵上的防噪耳机。在二次佩戴耳机时,致使左轮手枪脱手。由于左轮手枪扳机护圈较大不能使手枪完全固定在安全链条上,在手枪脱手后以安全链条为轴心向后上方自然旋转120度后走火击中杜某的头部。

事发后,某射击运动俱乐部工作人员将杜某送往岳阳市中心医院抢救,根据医生诊断,杜某系外伤导致颅脑损伤,无法进行有效手术。2023年7月24日上午,杜某家属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后,于当日11时许死亡。

某射击运动俱乐部积极处理善后事宜,妥善安抚死者家属,于7月23日达成协议并签订赔偿协议书,由岳阳楼区某射击运动俱乐部赔偿杜某家属人民币180万元整。

原因分析:

安全员不专业行为干扰顾客射击

仅培训三天就参与实弹射击指导工作

报告还公布了事故原因分析与性质,其中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为:杜某在指导刘某射击时,未对刘某开展射击要领和安全事项的培训,在射击之前将枪支击锤打开,使枪支处于待击发状态,枪支交给刘某后,此时杜某应当退回射击区安全挡墙处,等待刘某射击完毕,但杜某站在刘某身后继续与刘某对话,其不专业的行为干扰了刘某的射击操作,使刘某在取戴耳机时枪支脱手走火,导致事故发生。某射击运动俱乐部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798—2021)营业性射击场设置与安全防范要求,致使对射击枪支的锁定和控制的角度不符合规范。

间接原因为:某射击运动俱乐部没有考虑安全岗位的危险性和专业性要求,仅对杜某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射击安全操作培训后就开始参与实弹射击指导工作。培训过程流于形式,不具备安全员的专业知识和就职要求。岳阳楼区某射击运动俱乐部未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对于刘某等人饮酒后参与射击体验,未进行身份登记并进行酒精测试,未进行射击前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认其具备基本安全知识和射击常识,就直接开始进入实弹射击环节。

经调查认定,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某射击运动俱乐部“7·22”其他伤害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处理建议:

两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立案调查

两民警被建议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报告显示,杜某对实弹射击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清,没有熟练掌握射击安全操作的相关专业知识,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李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区分局立案调查,目前取保候审中。刘某,男,射击体验者,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区分局立案调查,目前取保候审中。

同时,报告还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2人。

王某,五里牌派出所副所长。未严格落实日常监督职责,发现问题未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并复查整改情况,两次发现同一问题未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先后5次对某射击运动俱乐部的日常检查中,未按照《营业性射击场设置与安全防范要求GA1798—2021》对标检查,未发现该射击场所存在的隐患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王某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移交岳阳楼区纪委监委予以处理。

鲁某,岳阳楼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在先后6次带队对某射击运动俱乐部的日常检查中,未按照《营业性射击场设置与安全防范要求GA1798—2021》对标检查,未发现该射击场所存在的隐患问题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鲁某对上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移交岳阳楼区纪委监委予以处理。

同时,责令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向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做出深刻书面检查。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郭宇 审核 高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