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7年3月新版《预包装8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正式强制执行尚有大半年时间。当前仍是政策的缓冲和过渡期,对国内食品行业来说,也是包装标签新旧迭代的最佳窗口期。
羊城晚报记者近日走访广州、江门多地商超发现,休闲零食、乳制品、速食等全品类预包装食品新旧包装同台在售,生产日期、限期食用日期标注模式五花八门,三种标注形式并行催生消费困惑。要平稳推进标签国标落地,根治食品标签“找不到、看不清、算不准”长期痛点,尚须多方共同发力。
新标注方式引发部分消费者疑惑
新政解读:
源头根治消费痛点
破解“三大顽疾”
据了解,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落地,全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同步实施。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规正式实施,将从法规层面系统破解过往食品标签“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三大痛点,全方位优化食品标注规范。
针对“找不到”的问题,新规明确预包装食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独立区域,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到期日,或者在主要展示版面标注“见包装物某部位”字样进行指引,便于消费者查看。
针对“看不清”问题,新规要求预包装食品标签上使用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字体最小高度也有所提升。
针对“不易算”问题,新规明确预包装食品标签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保质期、到期日信息,方便消费者直接知晓,无需另行计算。
新国标还明确,禁止“零添加”“不添加”等易误导消费者的营销擦边用语,严禁食品标签标称“特供”“专供”等违规字样,禁止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记者探访:
三种标注并存
消费者“蒙查查”
记者在广州华润万家、江门向日葵生鲜超市、富华超市等线下实体商超发现,市面在售预包装食品分化出仅标注生产日期、只印限期食用到期日、生产日期与到期日双标注三类标签形式,同款品类不同品牌标注形式大相径庭。
过渡期内,不同标注方式并存
市场在售产品里,周黑鸭卤鸭翅中、华味亨日式梅饼等传统零食沿用旧版标签规则,外包装只印刷出厂生产日期;溜溜梅等保质期超半年的休闲零食率先落地新规,新款产品直接隐去生产日期,仅标注最终限期食用日;统一藤娇藤椒牛肉面等产品新旧批次货品同架陈列,新品采用生产日期与到期日双标注,老款仍保留旧式单标生产日期格式。蜜饯、豆制品等快消产品更是新旧包装混杂,标签标准杂乱。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新国标细则,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的长保预包装食品,生产厂家可自主选择仅标注限期食用日期,有部分产品将到期日与保质期不放在临近位置,增加了消费者的阅读成本,也直接增加了商超门店导购服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成为过渡期标签混乱的主要原因。
一名销售员表示,近期消费者针对日期标注的咨询大幅增加,特别是碰到只标注到期日的商品时,消费者无法溯源产品生产时间,既担忧厂商私自篡改日期,又无法判断临近限期的产品能否安全食用。商超没有制定标准答疑口径,店员只能指引消费者自行研读判断。
网友吐槽:
把保质期当生产日期
误会厂家“造假”
记者查询发现,不只是线下消费者存在困惑,食品标签标注混乱问题经小红书、微博等社交平台也持续发酵,不少网友表示,面对新规单标到期日的包装出现误判,由此引发“误会”和尴尬。
标注方式引发网友误解
有消费者在盒马选购食品,看见包装上只标注一串半年后的日期,默认是生产日期,以为生产厂家刻意推后生产日期来“造假”,于是发帖吐槽,经网友科普才知道这串数字原来是保质期;还有消费者采购话梅产品,发现包装未印刷生产日期,以为产品漏印信息,拨打品牌方电话才知道是自己“信息闭塞”。
多方建言:
科普、监管齐发力
平稳度过“转换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无论是普通消费者,还是商超行业服务人员、预包装食品企业经营者,都认为“标签新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治理市场乱象,推动食品产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但对于过渡期所造成的困扰,则需要多方共同发力。
“保质期+生产日期”是当前采用较多的一种标注方式
“从消费者的角度,我希望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更醒目一些,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什么时间生产的、什么时候会过期,就可以了。”在一家超市,正在选购牛奶的李阿姨告诉记者,特别是对老年人来说,“这样既不怕看错,也不怕算错。”
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有网友认为,要打破消费者的认识误区,避免误解,急需要线下商超通过张贴新规科普海报、摆放立式提示牌等方式进行科普,清晰区分过渡期两种主流标注形式,也需要食品生产企业依托产品详情页、品牌公众号等渠道常态化科普标注规则。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需要开展阶段性专项巡查,督促企业加速包装换新,压缩不合规产品市场流通空间。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金羊网(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