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佛山市税务局曝光佛山市栢盈无纺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盈公司)私户收款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公开报道显示,栢盈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28亿元,是佛山地区无纺布生产龙头企业,生产的无纺布产品主要应用于婴儿纸尿裤、高端卫生材料等领域。
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该公司存在隐匿销售收入偷逃税款的嫌疑。调查最终发现,部分下游购货方通过私人账户将货款转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杜强妻子私人账户,杜强妻子又将相关收入转入杜强私人账户。
经查实,2020年至2023年,栢盈公司利用私人账户收取款项隐匿收入超亿元,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2892.39万元。
2025年6月,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栢盈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958.7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长安街知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