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从5月27日至6月2日,最高检组织全国四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主题为“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的第七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6月1日,红星新闻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集中采访活动走进北京市检察院,采访了解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采访当天,北京市检察院发布北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治理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值得关注。
2022年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某烟酒专卖店与某小学距离不足50米,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中小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销售网点的规定。为落实法律规定,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周边违规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进行检索比对,深挖涉嫌违法线索。
▲资料配图 据图虫创意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位置分散,传统监督手段仅靠检察官现场调查,工作量大且成案率低。检察机关通过数字赋能,研发应用大数据模型,提升工作效能,将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地理位置信息与中小学校的地理位置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后,分别交予对应的检察分院、区检察院办理,相关检察院通过实地调查核实,现场查看真实情况、测量实际距离,同步收集固定证据,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及彩票专营网点等,距学校不足200米的认定为“校园周边”;对于烟草销售点,距学校不足100米的认定为“校园周边”,同时立足实际,考虑对未成年人产生实际影响的条件和相关场所、网点较为密集的现状,以有未成年人出入的校门为起算点,以未成年人依照规划路线从起算点行走到目标场所、网点的实际距离为测量结果。另外也考虑居民生活便利和保障就业等因素,将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限定为现行法律法规定义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酒吧,将销售网点严格限定为专营烟酒彩票的场所,不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及饭馆等兼营场所。
将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销售网点违法情形分为违规设置和违法经营两种类型,区分不同情况确定督促整改的标准。如果学校成立在先,则督促有关部门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销售网点限期搬离或撤销经营许可;如果学校成立在后,则建议有关部门在许可证到期后不再续期并在经营期间加强经营管理。对于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等违法经营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对其依法处罚和限期整改。如海淀区检察院充分与行政机关沟通,对于违法设置情形,开展普法活动,发放限期停止酒类经营告知书,对于违规经营情形,促推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发放标示及告知书15000余份,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形成动态台账,实现海淀区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动态清零。以西城区检察院为例,2023年底,由该院牵头五家单位(区检察,区教委,区市场,区文旅,区烟草)签署《西城区特许经营场所与教育办学规划协同健康发展机制》,将防范化解校园周边风险端口前置,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成效显著,至2026年6月,西城区无新增类似违规情形。同时,该院运用自主研发模型,为全国30余个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移送相关线索8万余条。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许媛
审核 何先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