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年半内打赏男主播888万元:案发前系某公司大客户经理,利用销售福利卡的便利,侵吞、诈骗购卡款1478万余元,被判14年

江苏广电荔枝新闻 2026-06-22 20:52

南京一名女子,在一年半时间内,在某直播平台向男主播累计打赏的金额高达888万余元,这些钱全部来自职务侵占和诈骗。近日,她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今天,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该案的办理情况。

被告人戴某某,案发前系江苏某公司大客户经理,专职对接大客户负责福利卡销售业务。据检察官助理梁羿介绍,自2023年11月起,戴某某因为夫妻关系不好以及工作压力等原因,开始在某直播平台上关注一个跳舞唱歌的男团,并迷恋上了其中一名男主播。起初她用工资充值打赏,后来发展为侵吞、诈骗客户的购卡款。

经查,她利用销售福利卡的便利,侵吞、诈骗客户的购卡款共计1478万余元,其中,888万余元用于打赏男主播,其余钱款用于偿还网贷、个人消费等。

戴某某到案后供述,直播平台每日、每周、每月都会开展主播PK、榜单排位赛,比拼主播礼物收入、粉丝打赏额度。为帮喜爱的主播拿下榜单第一、碾压同行对手,她开启高频次大额打赏:经常通宵多晚连续充值,单次打赏少则数万元,高则十几万元。资金暂时接续不上时,她便叠加网贷维持打赏节奏。而男主播长期通过线上暧昧互动、刻意卖惨、煽动攀比等方式,精准拿捏住了她,使她欲罢不能,无力自拔。

2025年4月,戴某某所在的公司发现资金异常,开始排查此事,戴某某自知无力补齐款项,于2025年5月7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2026年3月30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对被告人戴某某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来源:江苏广电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