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男子在天然溶洞盗采金矿死亡 调查报告公布:盗采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聚集导致中毒

红星新闻 2026-06-18 21:48

非法组织盗采金矿,贵州3男子被困后经救援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据贵州黔西南州应急管理局6月18日公布的调查报告,2025年7月,这起事故发生在黔西南州晴隆县,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非法盗采人员进入天然溶洞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过程中,一氧化碳中毒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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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地井口位置示意图

据报告,2025年5月底,晴隆县安谷乡村民刘某、何某、陈某3人到相邻的紫马乡新洋村三节地组一天然溶洞内盗采金矿,以每天250元的价格雇佣附近村民孙某、周某、朱某等6人帮助挖背含金泥土。7月7日7时许,刘某、何某、陈某等7人进行盗采作业,刘某、何某先后进入矿洞内使用汽油抽水机抽水喷淋含金泥土进行提炼,陈某在洞外放哨,另4人搬运泥土。截至事发时,尚未提炼出成品。

盗采过程中,有人员被困洞内。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到场后,发现事发天然溶洞外有1人昏迷,溶洞内仍有2人被困,立即向县公安局及当地乡政府汇报,同时联动消防、卫生院等紧急救援。当天11时27分救援结束,经送医院抢救,刘某、何某、陈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另2人无生命危险。此次盗采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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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遗留抽水机

报告指出,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系当事人在天然溶洞内使用汽油抽水机实施盗采作业,抽水机运作产生一氧化碳聚集,导致人员中毒窒息死亡。间接原因包括:当事人法律意识淡漠、安全意识淡薄,受利益驱使,在无任何个人防护和通风设备的条件下非法盲目进入溶洞盗采金矿等。

刘某等3人非法组织人员冒险进入天然溶洞内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发生负直接责任。为此,报告建议,鉴于3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此外,孙某等6人明知进入溶洞存在窒息、塌方风险,仍然冒险进入溶洞非法盗采国家矿产资源,涉嫌危险作业罪,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送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对监察对象的党政纪处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提出。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郭宇 审核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