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高新公安联合成都市烟草专卖局高新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多名,查获涉案物品价值30余万元。
案件线索源于烟草专卖部门的举报。成都市烟草专卖局高新区分局向高新公安反映,辖区内存在涉嫌非法销售电子烟的违法线索。高新公安环食药侦大队接报后随即立案,启动专项打击行动,重点侦查玉林夜市周边的芳草街、芳华街片区。
经过多日蹲点摸排,一个行踪隐蔽的非法电子烟销售团伙逐渐进入警方视野。在掌握充分证据后,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处公寓实施突击搜查,当场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段某某、郑某某等人。

现场查获大量电子烟产品,货物堆叠、数量庞大,经初步清点,涉案物品价值30余万元。
经查,段某某系该团伙核心人员,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自2024年开始从事电子烟倒卖。其销售的产品均未通过国家电子烟技术审评,不在合法销售名录之列,属于明令禁止销售的非法产品。段某某累计非法销售金额达130余万元,并陆续招募人员扩大规模,形成分工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
团伙成员郑某某于2025年11月入伙,涉案销售金额12万余元;苏某某于2026年4月参与销售,一个多月内涉案金额达1万余元。三人均已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警方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段某某、郑某某、苏某某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溯源工作仍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电子烟已纳入烟草制品统一监管体系,从事电子烟经营须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无论线上线下,无证销售、销售未经审评或非法生产电子烟的行为均属违法,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