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6元租号“开挂”玩游戏致账号被封十年,账号主人起诉家长索赔获支持

红星新闻 2026-06-11 12:50

未成年人张某某使用母亲实名注册的平台账号租赁陈某的游戏账号进行玩耍。然而,张某某在租用游戏账号期间通过非官方客户端进行游戏,导致账号被封禁3650天(十年)。为了挽回损失,陈某将张某某及其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账号充值损失1.5万余元。

近日,广西高院公布了该起典型案例: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金陵人民法庭日前审结了该起网络侵害虚拟财产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游戏账号充值损失15989元。判决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

租号“开挂”致账号被封

账号主人起诉索赔

2025年5月10日,在读初中的未成年人张某某使用母亲卢某实名注册的平台账号,租赁了陈某管理的某游戏账号,租赁时长2小时,租金6元。

张某某使用该游戏账号仅10分钟,便通过非官方客户端(外挂程序)进行游戏,被游戏官方核实“使用非官方客户端进行游戏”,破坏游戏公平性,导致该游戏账号被封禁3650天(自2025年5月10日至2035年5月8日)。

▲资料配图,与新闻事件无关 据图虫创意

作为账号主人,陈某为该游戏账号累计充值15989元,账号封禁使其无法继续使用该虚拟财产。因了解到张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陈某将张某某及其法定监护人张某、卢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账号充值损失15989元。

法官:虚拟财产受法律平等保护

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依法担责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某在使用原告的游戏账号过程中,被游戏官方核实使用作弊手段,“使用非官方客户端进行游戏”,导致原告游戏账号被封禁3650天,封禁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18时48分至2035年5月8日18时48分。张某某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卢某为其法定监护人。关于赔偿数额,陈某主张的充值购买金额15989元,有相应充值凭证等证据证实系其对案涉游戏账号的实际投入,且因账号封禁导致无法使用该虚拟财产,该损失与张某某的侵权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卢某向原告陈某赔偿游戏账号充值损失15989元。判决后,当事人未提起上诉,被告主动履行了判决。

法官释法表示,虚拟财产受法律平等保护,侵权损害应据实赔偿。本案中,陈某的充值损失系张某某直接侵权行为所致,因果关系清晰,损失金额证据充分,故按实际充值金额15989元予以全额支持。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侵权,监护人依法担责。本案中,家长将实名账号交予未成年人使用,又未有效监管其网络行为,监护失职明显。需要强调的是,侵权责任的承担并不因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短、交易对价低而减轻。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许媛 审核 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