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许某在海口市的街边招嫖,便衣民警表明身份要求其配合调查时,她企图反抗逃跑,并咬伤正在实施抓捕工作的民警陈某乙的左手无名指。
近日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袭警罪
判处许某拘役四个月
缓刑六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
01
2025年5月21日零时许,被告人许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招嫖,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便衣民警上前假意询价,许某将其带到房间内并关门。后便衣民警向许某表明其是公安民警,让许某配合调查工作。许某在民警表明身份后,试图反抗逃跑,并咬伤正在门外蹲守实施抓捕工作的民警陈某乙的左手无名指,后被传唤到海口市公安局大致坡派出所接受调查。经鉴定,民警陈某乙左手无名指咬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许某家属赔偿陈某乙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
02
被告人许某犯袭警罪。被告人许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案发后赔偿受伤民警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建议判处被告人许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