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成都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昨天,成都多个区(市)县继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成都市气象台预计,7月9日至10日,全市仍以晴热高温天气为主,日最高气温可达38℃左右。
面对持续高温天气,如何保障劳动者健康安全?企业应履行哪些责任?个人又该如何做好防暑降温?今日,成都市人社局发布的这份高温天气提示请收好。
红星新闻提醒:劳动者在高温作业过程中,如遇到用人单位未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工作时间规定、未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或存在其他侵害劳动权益情形,可通过成都市各区(市)县劳动维权服务机构(附电话)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业要落实防暑降温责任
高温天气下,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工作时间规定,全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在高温天气室外作业时间安排方面,应根据气温变化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段作业,适当增加休息时间和轮换班次。
其中,成都市气象局发布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累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进行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
同时,用人单位应全面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在高温天气室外工作场所或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设备,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和保健用品等物资。
高温津贴不能以防暑降温饮料冲抵
高温天气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同样受到保障。
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等物品冲抵。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也不得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此外,用人单位应综合考虑高温天气作业等特殊劳动消耗因素,在工资分配中向一线、艰苦室外岗位劳动者倾斜。平台企业应对高温天气下接单的外卖员、快递员等室外劳动者给予适当补贴。
对于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事故伤害,或者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劳动者,应依法认定工伤,并落实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高温天气这样做好个人防护
持续高温天气下,个人也应做好科学防暑。
尽量减少高温时段外出,确需外出时,应穿着浅色、宽松、透气衣物,佩戴遮阳帽、墨镜,使用遮阳伞等防晒用品。室内空调温度不宜过低,同时注意开窗通风,定期清洁降温设备,避免冷风直吹。
补水方面,应坚持少量多次饮水,每日饮水约1500毫升-2000毫升;出汗较多时,可适当补充淡盐水、运动饮料或食用水果蔬菜,帮助维持电解质平衡。
饮食宜清淡,多食蔬菜水果,少吃油腻、辛辣食物,避免暴饮暴食;保持规律作息,不熬夜,适当午休,有助于恢复体力。
如果出现头晕、乏力、恶心、多汗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阴凉通风处休息并补充水分。如出现体温达到40℃以上、意识模糊、抽搐、持续呕吐、胸痛、呼吸困难或一侧肢体无力等情况,应立即就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编辑 李钰仪
